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1989年度集体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

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1989年度集体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
 (1989年10月31日 (89)国税所字第19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不发西藏),各计划单列省辖市税务局:
  1989年度集体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即将开始。汇算清缴工作作为一项财务、税收的综合性工作,各地应该围绕贯彻党中央提出的治理整顿方针的精神开展,为超额完成税收收入任务而努力。现对1989年度的汇算清缴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落实。
  一、要严肃税收法纪,坚持以法治税
  整顿税收秩序,坚持以法治税,是治理整顿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对此,在汇算清缴工作中要认真贯彻执行,重点要做好以下三点:
  (一)根据国务院文件规定,今年各地普遍对越权减免税进行了检查、清理。为巩固和扩大这项工作的成果,各地在汇算清缴工作中,要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税收法规,认真落实清理整顿减免税的统一要求,不得再搞新的越权减税免税。
  (二)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各地清理整顿公司的工作正在进一步深入进行。对于属于清理整顿范围内的集体所有制性质的综合性、金融性和流通领域的公司,凡已经批准给予减税免税照顾,但尚未到期的,从1989年起都要停止执行。
  (三)各地在审批减税免税时,一定要根据国家政策的要求,弄清情况,严格把关,从严掌握。对已经批准给予减免税照顾的企业,也要认真进行检查清理。对凡弄虚作假、谎报情况骗取减免税照顾的“假新办”、“假校办”、“假福利”、“假知青”和其它不符合减税免税条件的企业,一经查出,要立即取消其减免税照顾,并要追补以前年度减免的税款。
  二、加强集体企业财务管理监督,严格执行各项财会制度
  加强对集体企业的财务管理监督,是各级税务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只有把企业的财务管理与税收管理紧密结合起来,才能把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搞深搞细,因此,各地应该认真抓好这项工作。对此,在1989年汇算清缴工作中,要注意做好以下几点:
  (一)针对汇算清缴工作反映出的问题,要帮助企业建立健全财会制度,堵塞漏洞,防止再次发生。
  (二)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国发<1989>58号《国务院关于开展1989年度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做好企业财务、税收检查工作,对查出的问题应及时处理,在此基础上进行所得税汇算清缴。
  (三)对集体企业所得税必须坚持查帐征收。有的地方对一些企业实行代征率征收做法的,要坚决纠正过来。凡未按照规定建帐的企业,必须限期建帐,并应按规定除根据有关资料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计征所得税外,还要给予必要的处罚。对实行集体租赁和内部经营责任制的企业,要重点核查企业的财产和盈亏情况,按实现的利润全额征收所得税。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