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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牧渔业部、国家经委商业部、卫生部等关于加强农药使用管理确保安全的联合通知

农牧渔业部、国家经委商业部、卫生部、公安部、
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农药使用管理确保安全的联合通知
(1983年3月14日)


各省、市、自治区经委,农委(农办),农业、林业、农垦、商业、卫生、公安厅(局)、工商行政管理局、供销社:
  关于加强农药管理和安全使用问题,中央和国务院领导同志多次指出:“这是件大事”,要“提出措施”,要宣传制止滥用农药现象。许多地方认真贯彻了这些指示,积极宣传安全使用农药的有关规定,普及安全使用农药知识,建立了植保公司、植保专业队等专业防治组织,实行承包防治,使农药中毒事故大为减少。据不完全统计,一九八二年农药中毒人数较一九八一年下降62%,生产性中毒事故明显减少。
  但是,目前农药的使用管理依然存在许多问题,各地乱施滥用、违章施药的现象仍较普遍。同时,由于大量农药分散到户或误食中毒,因社会、家庭纠纷服毒自杀以及投毒报复等造成的死亡事故,屡有发生。最近发现,有个别农民贪图经济利益,在上市的蔬菜、瓜果、鱼肉上施用高毒农药和防腐剂,造成严重后果。为了有效、安全、经济地使用农药,并坚决制止损害公共利益和人民健康甚至生命的违法行为,特联合通知如下:
  一、广泛深入地向农民群众进行加强农药使用管理,确保安全的宣传教育。要根据不同生产季节,充分运用报纸、广播、电影、电视、幻灯、图片和技术咨询、田头指导、印发技术资料等形式,有计划、有重点地向群众宣传安全用药知识。让广大农民了解使用化学农药防治病虫草害,是搞好农业生产的重要手段,管理使用不当,也会使作物受害和人畜中毒,必须讲究科学,才能达到有效、安全、经济的目的。在进行教育中,要结合农民的切身利益,注意联系当地乱用农药造成的不良后果,以及违反规定或不遵守操作规程而造成人畜伤亡的典型事例,讲明利害,使群众自觉地纠正不讲科学的作法。同时,要讲明:只顾个人得利,有意在上市或即将上市的农畜产品上,滥用农药或防腐剂,危害公共利益,是违法的行为,必须坚决制止,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给以适当的处罚,造成严重后果,致人重伤或死亡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积极推选植保责任制。建立植保公司、植保专业队等专业防治组织,实行植保专业承包责任制,是适应农业生产责任制,落实综合防治和减少农药污染,防止人畜中毒的有效措施。各地经验证明,建立植保公司等组织实行专业承包防治,有显著的经济效益。据浙江省调查,承包防治比分户防治,病虫危害一般减轻5-10%,节约用工30-50%,节省开支40-50%,而且有利于安全用药。一九八二年,山东省由于大力开展植保专业防治,农药中毒人数下降73%,死亡人数比一九八一年减少53%。各地主要是公社和生产队应积极发展和培训植保专业或兼职人员,建立植保公司或植保专业队、组、户,落实植保责任制,实行“五定一奖”,即:定人员、定任务、定防治质量、定农药费用、定报酬,年终评比奖励,或实行“五统一分”,即:由植保员统一查虫、统一买药、统一保管、统一配药、统一技术指导,分户施药等办法,使植保工作逐步向专业化发展,以确保生产安全。现在各地都有一些成功的经验,应当很好总结,大力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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