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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部林产工业公司关于改变全国人造板企业社会主义劳动竞赛组织评比方法的通知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部门在企业自检的基础上进行检查评比,并组织参加竞赛的企业互检,每年进行一次。
  企业自检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企业互检,都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严格执行国家标准,绝不能降低标准,做到比成绩,比贡献,评出团结,评出先进,评出风格,评出干劲。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部门,对参加竞赛企业进行不定期的产品质量抽样检查,做为年终评比考核参考。
  (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部门把半年汇总的竞赛报表于七月底前、年终总结和评比材料于次年二月底前报林业部林产工业公司,并分别推荐一至两个胶合板、纤维板、刨花板厂作为先进企业,参加林业部组织的全国评比活动。
  为了鼓励产品质量优良的企业,特规定达到下列质量指标和要求的企业,可以不受推荐名额的限制,参加全国性评比。
  胶合板:
  北方材种合格率百分之九十八以上,一等品率百分之五十,薄板率百分之四十以上;
  南方材种合格率百分之九十八以上,一等品率百分之二十,薄板率百分之三十以上。
  纤维板:合格率百分之九十八以上,一等品率百分之三十以上(不施胶的一等品率百分之二十以上),吸水率百分之二十以下,静曲强度大于400公斤/平方厘米。
  刨花板:合格率百分之九十八以上,一等品率百分之三十以上,吸水膨胀率百分之六以下。
  (五)林业部林产工业公司每年将邀请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部门的同志组成评比小组,评选出先进企业,并对先进企业进行表彰和奖励。
  (六)如在检查评选工作中,发现弄虚作假、隐瞒事故者,取消其评比资格。
  三、组织领导
  (一)全国人造板企业的社会主义劳动竞赛由林业部林产工业公司组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公司)认真负责组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人造板企业同行业的竞赛活动。北京市由北京市木材工业公司负责组织;天津市由天津市木材公司负责组织;上海市由上海市木材工业公司负责组织;江苏省、青海省由省木材公司负责组织。新疆、青海、甘肃等的边远省、区可自行协商联合组织竞赛评比。
  (二)凡新参加竞赛的企业,要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部门申请,并报林业部林产工业公司备案。
  (三)本办法解释修改权在林业部。
  (四)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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