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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部林产工业公司关于改变全国人造板企业社会主义劳动竞赛组织评比方法的通知

林业部林产工业公司关于改变全国
人造板企业社会主义劳动竞赛组织评比方法的通知
(1983年5月31日 [83]林产木字30号)


  为了更加广泛深入开展全国人造板企业社会主义劳动竞赛活动,及时总结、交流先进经验,促进技术进步,提高全行业的技术水平和经济效益,节约财力和人力,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代表对竞赛办法提出的意见,经研究决定从今年起不再划分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竞赛组,要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开展竞赛活动。现将修改后《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试行,原《办法》同时作废。

  附:

全国人造板企业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试行办法

  一、竞赛要求
  (一)考核八项经济技术指标,按国家计划(国家计划是指中央、地方或上级主管部门正式下达的计划)检查。
  (二)考核指标时,重点考核质量指标。适当考虑企业的技术进步、文明生产等因素。所有企业都要不断地提高产品质量,努力生产,降低原材料消耗,增加新的品种、规格。胶合板除特殊定货外,应生产厚度三毫米的三层板,必须严格执行已签订的合同,坚决制止霸王合同或变相霸王合同。
  具体考核:
  质量指标要求:
  胶合板:北方材种一等品率百分之四十以上,二等品率百分之五十。
  南方材种一等品率百分之二十以上,二等品率百分之五十。
  纤维板:合格率百分之九十五以上,一等品率百分之三十以上,二等品率百分之五十。
  刨花板:一等品率百分之三十以上。
  (三)在社会主义劳动竞赛中,必须坚持实事求是,讲求实效。凡参加竞赛单位,每月要认真填报统一报表,报送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部门必须分半年和年终两次将汇总情况报林业部林产工业公司,并印发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参加竞赛各企业,以便互通情况。
  凡参加竞赛单位,如连续三个月无故不填报竞赛报表者,即为自动退出竞赛。
  二、检查评比
  (一)各企业要按照竞赛办法,发动群众进行企业自检,找出差距,提出措施,切实整改,搞好企业内的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并写出书面总结,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部门,具体时间规定:半年小结于七月十五日前,年终总结在次年一月廿日前报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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