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务院批转水利部等部门关于北方地区抗旱打井情况和今后意见的报告的通知

 二、搞好配套挖潜。农区机井,要做到机、泵、房、渠和土地平整五配套;牧区机井要做到机、泵、房、池、槽五配套。要合理调整布局,狠抓病坏井的修复工作,因地制宜地分批搞好渠道防渗,实行小畦灌溉。
 三、建成一批质量高的新井。要根据北方地区农业生产、人畜饮水的需要和地下水开发利用的程度 , 进一步积极合理开发利用地下水。今后机井建设的重点,应是地面水源不足、地下水源比较好的地区,特别是人畜饮水困难的山丘区、黄土原区、牧区 、 沿海地区,以及地方病中高氟水区,应优先照顾。地质部门对这些地区要加强工作。打出水的勘探孔应该成井 , 为群众所用。所需成井材料,请各省、市、自治区统筹解决。冀、鲁、豫、京、晋南、关中和辽、吉西部等平原地区,现有机井数量不少,特别是机井密度较大的地方,今后主要是打更新井,或对无井队和少井队适当补打一些井。初步设想,今后六年,北方十七省、市、自治区每年建成配套机井十五万至二十万眼(包括更新),其中牧区供水基本井一千三百眼,发展井灌面积八百万到一千万亩。预计到一九八五年底,配套机井总数达到二百七十万眼左右,井灌面积达到二亿二千万亩。
 四、合理开发利用地下水。浅层水补给条件好,开采容易,造价低,应优先利用。浅层水不足地区和咸水地区,可以适当打一些深井,但要严格控制,逐眼把关,建立设计审批和验收制度。对现有地下水漏斗区,或有可能形成新漏斗区的地方,要控制打深井,并积极拦蓄和截引地面水进行回灌,做到采补结合。
 五、在自流灌区内打机井,要因地制宜,做出规划,区别对待。凡水源有保证的地区,除水田育秧需要外,一般不应再打机井,以免增加国家和群众的负担。水源不足的灌区,特别是盐碱化地区,应有计划开发地下水,提高水源保证率;同时可以降低地下水位,防治土壤盐碱化。但要从实际出发,讲求经济效果。
                  (四)
  为了今后要保质保量地搞好机井建设, 更好地发挥实效, 会议认为需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继续加强对机井建设的领导。北方地区机井建设,包括今后逐步更新,是一项比较长期的任务。需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有关部门协调合作,并有办事机构和一定数量的技术力量,才能保证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