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建委、国家农业委员会、农业部、建材
工业部、国家建工总局关于印发《全国农村房屋建设工作会议的报告》的通知
(1980年3月14日)
经国务院领导同志批准,现将《全国农村房屋建设工作会议的报告》,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情况,认真研究,参照执行。
全国农村房屋建设工作会议的报告
去年12月2日至9日,我们在青岛联合召开了全国农村房屋建设工作会议。到会的有各省、市、自治区建委、农委、农业局、建材局、社队企业局、建筑设计院的领导同志和部分基层单位的代表共300人。会议分析了农村房屋建设出现的新形势,交流和总结了正反两方面的经验,集中地计论了有关的方针政策、规划设计、材料供应和组织领导等问题,并对今后工作作了安排。到会代表认为,建国30年来,专门召开会议研究农村建房问题,这还是第一次,它反映了广大农民的心愿,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8亿农民的关怀。现将当前农村建房情况和进一步加强农村建房工作的意见报告如下:
(一)
建国以后,随着农村生产的恢复和发展,各地农村陆续改造了一些旧房,建设了一些新房,广大农民的居住条件有了一定改善。有些生产发展比较快,经济实力比较雄厚的社队,还先后建起了一批新村。如江苏省已建成新村700多个,其中江阴县的华西大队,经过统一规划,逐年建设,社员已全部住进了新房。山东省胶南县,全县住进新房的农户,已占总农户的75%。陕西省户县已新建和改建的房屋达7万5千间,占全县房屋总数的40%。上海的嘉定县,近几年来,共建新房300万平方米,使3万3千户社员住上了新房,占全县总农户的31%。但是,总的来看,像这样的县和社队,全国为数还不多。目前,广大农村的居住条件还是很差的,许多地方至今依然是古村旧貌,农民住房很紧张,有的户几代同堂,有的户甚至人畜混乱,即使是在我国富饶的江南,也有不少农民住在茅草房里,阴暗潮湿,很不卫生。一些少数民族地区和边疆地区,广大农牧民的居住条件更差。
粉碎“四人帮”后,特别是党的三中全会以来,农村房屋建设面临着新的形势。由于党的政策的落实,农工副业的发展,以及农副产品的提价,农民收入增加,普遍要求建房。据初步调查,现在要求建房的农户,在经济条件较好的地方,约占30%左右;在经济条件一般的地区,约占10%左右;即使在经济条件较差的地方,也约有3%到5%的农户要求建房。这就是说,全国有相当一部分农民,吃、穿已经有了一定的改善、有条件通过多年的积累,开始建设新房。山西省晋中地区14县、市,1978年社员建房的数量,比1977年增加70%。特别是农业现代化的发展,农工商一条龙的出现,不仅要求建设各类生产基地,而且要求配套地逐步建设小城镇,以便更多地容纳从农业中解放出来的劳动力,而我国原有的在小农经济基础上形成的分散、零乱、落后的村落,远远不能适应这种要求。因此,无论从农民生活水平提高的要求来看,还是从农业现代化发展的需要来看,农民住房的建设问题,是需要提到议事日程上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