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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企业全面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失效]

  3.质量改进措施计划。根据产品发展和质量指标计划的要求,确定全年和季度的质量改进措施项目和主要负责部门。 每年的技措费用, 要首先用于提高产品质量和发展新产品。
 第六条 抓计划落实。要把各项质量计划落实到部门、班组、个人,并和考核、竞赛、评比、奖惩结合起来。

第三章 设计试制过程的质量管理

 第七条 设计试制过程是指产品正式投产前的全部技术准备过程,包括调查研究,制订方案,产品设计,工艺设计,试制,试验,鉴定等。
  1.调查研究,提出方案。 调查用户对产品质量的要求, 收集国内外有关的技术资料,研究解决技术关键的途径等。制订出适用可靠、用户满意、经济合理的质量指标和技术要求。
  2.组织有使用、销售、科研、制造和质量管理部门参加的和领导干部、技术人员、工人“三结合”的设计审查。通过审查,努力满足用户要求,研究解决生产中可能遇到的问题。确定合适的设计方案。
  3.做好新产品的试制、 试验和鉴定。 新产品(包括老产品的重大改进)试制完成后,企业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严格的试验、鉴定。重要的产品,由主管部门组织用户等有关单位进行鉴定,从技术上、经济上作出全面的评价。
  4.做好标准化的审查。保证产品设计符合或高于国家规定的各项技术标准,不断提高产品的标准化、系列化、通用化程度。
 第八条 新产品投入批量生产前,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制订出产品的技术标准,并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
  2.技术文件齐全、准确、清晰;
  3.取得产品监督检验机构的鉴定合格证,投入市场的要进行商标注册;
  4.保证产品质量的检测手段齐全;
  5.符合环境保护、安全卫生上的要求。
 第九条 对产品的设计、试制程序必须采取科学态度,严格按规定程序办事,不准搞边设计、边试验、边生产。

第四章 生产过程的质量管理

 第十条 生产过程质量管理的任务是:建立能够稳定生产合格品和优质品的生产系统,抓好每个生产环节的质量管理。 严格执行技术标准, 保证产品质量全面达到或超过技术标准的要求,努力生产优质品,尽量减少不合格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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