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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机械工业部科研计划管理试行办法

  各省、市、区主管局(机械工业局、仪表局等,下同)的年度科研计划;
  基层单位(工厂、科研单位、大专院校、设计院等,下同)的年度科研计划。
  各级计划内的科研任务,均可试行合同制。
 第七条 部年度科研计划
  部年度科研计划应当是重点项目计划。需要纳入部年度科研计划的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重点课题:
1.对国民经济发展有重要意义,并在科学技术上是关键的有代表性的;
2.协作关系复杂,涉及几个专业和几个地区,需要由部组织协调的;
3.在科研条件上费用较大,需要国家特殊补助的。
  结合新产品试制任务进行的一般性科学试验,应列入新产品试制计划,不单列科研课题。
 第八条 省、市、区主管局的年度科研计划
  省、市、区机械工业的年度科研计划,也是重点项目计划,包括:
1.纳入部年度科研计划的由省、市、区所属单位承担的课题;
2.省、市、区主管局认为必须纳入其年度科研计划的其它重点课题。
 第九条 基层单位的年度科研计划
  主要基层单位要单独编制年度科研计划。基层单位年度计划的科研任务来源有以下两个方面:
1.上级管理部门下达的任务,包括部下达的任务和省、市、区主管局下达的任务;2.本单位自行安排的任务,包括根据专业发展方向自选的课题和外单位委托研究的课题。
  基层单位对上级下达的任务,要优先安排,保证按期完成。如确有困难,应及时请示报告。
  部属各局、院和省、市、区主管局下达的任务必须符合基层单位的专业方向,并注意不可过多,以发挥基层单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为避免任务多头下达的现象,本部各专业总局如需不属其归口的基层单位承担科研任务,应商请主管局、院下达任务,或视同一般委托科研任务由基层单位与有关单位协商处理。

第三章 计划的编制和审批

 第十条 编制的原则
1.要统筹兼顾,全面安排。就整个机械工业来说,要对以下三方面的科研任务进行统筹安排:一是当前生产建设中迫切需要解决的关键技术问题,其中包括消化和掌握国外引进技术,应占整个科研任务的大部分;二是比较长远的技术储备研究项目,应投入一定的力量去搞,但不宜过多;三是基础理论和探索性研究项目,要安排精干力量去进行,但所占的比例不应太大,应在百分之十以下。各单位可以根据各自的具体情况,发挥特长,各有侧重。
2.要综合平衡,留有余地。这里所说的综合平衡,主要是指任务和条件的综合平衡。各级计划管理部门要胸中有数,努力做到计划的盘子与现有的人力物力财力相适应。计划安排不要满打满算,注意留有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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