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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科委关于进口国外书刊资料外汇分配暂行管理办法(草案)

国家科委关于进口国外书刊资料外汇分配暂行管理办法(草案)
 (一九七九年十二月十九日)


  为有计划地进口国外书刊资料,合理使用外汇,提高订购质量,更好地为四个现代化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一、订购国外书刊资料所需外汇额度,实行计划分配与归口管理。
  中国图书进口公司每年根据上一年度外汇额度,参照各地历年进口书刊用汇情况和实际需要,提前作出分配方案,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报国家科委审核同意后下达实行。待财政部正式确定外汇数字后再作相应调整。
 二、报刊外汇额度分配管理的归口体制是:中央和国务院各部、委,解放军各总部、各军兵种、各大军区,国防科委,地方各省、市、自治区。
  每年各口的报刊指标,由所指定的归口管理部门向所属订刊单位一次分完,一次办理收订。
 三、图书外汇额度分配管理的归口体制是二十八个省、市、自治区(西藏暂由中国图书进口公司直接收订,不分外汇)。由省、市、自治区外文书店根据实际使用和全省已分得的图书外汇额度指标,提出分配方案,征求有关单位意见。报省、市、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归口管理社会科学部分)和科委(归口管理自然科学部分)同意后实行。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部分的图书外汇额度,应根据实际情况,保持适当比例。
  各省、市、自治区应根据保证重点(重点单位和项目、重点出版物)、照顾一般的原则,仅对较经常订书的单位分配外汇额度。订书较少的单位可不纳入分配方案,需订时由省、市、自治区外文书店从机动数中解决。
 四、大套文献(专利、标准、大套报告,及其复制品)和特殊资料(卫星照片、唱片乐谱、计算机磁带等),应就全国范围规划合理布局。为此,特殊资料所需外汇额度应作为专项由中国图书进口公司直接分配办理订购。大套文献可沿用目前的办法,即北京地区由中国图书进口公司直接分配和收订。
 五、图书资料外汇额度分配试行采取发放“购书券”方式。“购书券”系无价证券,仅表明拥有购买外国图书资料的外汇额度。中国图书进口公司按分配额向外文书店发放“购书券”。外文书店可以向主要订户发放“购书券”,也可以只下达外汇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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