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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中共中央宣传部、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关于印发《打击商贸活动中欺诈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领导小组通过召开联席会议的方式开展工作。联席会议暂定每3个月召开一次,研究专项行动中的跨部门合作事宜,解决专项行动中的重大问题,决定专项行动中的重大方案。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联席会议。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设在商务部。办公室作为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主要职责包括:召集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和联络员会议;负责执行领导小组的决议;督促、落实相关部门在专项行动中的工作任务;调查督办专项行动中的重大或典型案件;牵头开展“诚信兴商”活动;推动建立部际监管信息共享制度;向领导小组提交工作报告。
  办公室下设五个组:
  综合组:设在全国整规办,具体职责是:1.代行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职责,筹备领导小组联席会议。2.调查督办专项行动中的重大或典型案件。3.根据下述四个专项组开展专项行动工作的实际需要启动部际工作协调机制,推动相关工作。4.牵头开展“诚信兴商”活动。5.推动建立部际监管信息共享制度。
  专项一组:设在商务部外贸司,负责会同公安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外汇局等有关部门具体主持整治和打击对外贸易领域的商业欺诈行为。
  专项二组:设在商务部市场建设司,负责会同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等有关部门具体主持整治和打击商业零售活动中的欺诈行为以及商业零售企业超期占压、骗取供应商货款的欺诈行为。
  专项三组:设在商务部商业改革司,负责会同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工商总局等有关部门具体主持整治和打击服务业以及商业特许经营中的欺诈行为。
  专项四组:设在商务部合作司,负责会同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劳动保障部、建设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外汇局等有关部门具体主持整治和打击对外经济合作领域的欺诈行为。
  四个专项工作组在各自负责的专项行动中要建立简报、统计、举报等各项工作制度,督导地方政府的专项行动工作,向办公室通报、总结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
  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一、领导小组领导人员
  领导小组组长
  张志刚  商务部副部长
  领导小组副组长
  胡振民  中宣部副部长、中央文明办主任
  李盛霖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郑少东  公安部部长助理
  黄 海  商务部部长助理
  刘文杰  海关总署副署长
  崔俊慧  税务总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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