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如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法律培训制度、重大决策前法律咨询审核制度及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每年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是否达到4次(40学时)。
2、建立健全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及考试考核制度。公务员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的工作人员,每年法制学习时间是否达到40学时。是否将每年参加法制培训的情况及考试成绩登记入册,作为上述人员考核、任职、定级、晋升的重要依据。
3、建立健全林业行政执法人员有关执法制度。如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等。
4、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制度。企业经营管理者每年法律知识培训时间是否达到30学时。是否组织企业中层以上干部进行法律知识考试等。
5、林区学校开设法制教育课,结合林业特点,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保证普及基本法律常识和林业法律法规基本知识的任务顺利完成。
6、组织举办法律知识培训班。按照林业“四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学习内容,结合实际需要,开展各类法律知识培训班,尤其是培养、培训普法宣传骨干情况。
7、参加有关法律培训班。按照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全国性有关法律知识培训班。
8、参加林业系统普法考试考核。每年定期参加林业系统的普法考试考核,并将成绩记录在册。
9、申领“四五”普法合格证,并按照要求进行登记。
四、普法宣传
1、通过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等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在国家级和省一级新闻媒体上发布信息,刊登宣传报道等。
2、组织开展“12.4”法制宣传日活动。每年“12.4”法制宣传日是否充分利用全国普法宣传浓厚氛围进一步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宣传,扩大普法宣传效果。
3、每年采取多种形式、多种途径进行法制宣传。宣传形式、途径新颖,宣传效果显著。
4、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理论研究。组织专家、学者深入调研,进行普法宣传教育理论研究,研究成果形成调研报告、论文等。
5、建立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立素质高、作风硬、战斗力强,善于宣传的普法骨干队伍。
五、工作成效
1、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成绩显著,受到上级的表彰。获得各项荣誉称号、荣誉证书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