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转广西壮族自治区
关于处理、土地、山林、水利纠纷的情况报告
(国发[1980]135号)
各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革命委员会),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近几年在处理边界地区纠纷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总结了成功经验。现将他们《关于我区处理土地、山林、水利纠纷的情况报告》转发给你们一阅。
当前,有不少省、自治区的一些地方,因山林、草原、水利、矿产等权属的争议不断在双方接壤地区发生纠纷,甚至引起大规模的械斗,使这些地区人民的生命财产遭受不应有的损失,既影响安定团结,又妨碍生产建设事业的发展。希望有关省、区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的做法,抓紧处理边界纠纷,使矛盾尽快得到解决,以利四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一九八零年五月二十三日
关于我区处理土地山林水利纠纷的情况报告
国务院:
我区在历史上遗留着许多土地、山林、水利纠纷,有些和兄弟省接壤的社队也和对方存在一些边界争执。多年来,随着生产建设事业的发展,新的矛盾又不断出现,双方为了山林、地界互相争执,械斗时有发生。特别是在文化大革命中,由于林彪四人帮极左路线的干扰破坏,无政府主义思潮泛滥,党的纪律、政策和法律无法贯彻执行,纠纷普遍增多。参与纠纷、械斗的少则几十人,多则数百人,甚至千余人,械斗动用的器械,不仅有土枪土炮,还有民兵武器炸药。凡是发生纠纷,械斗的地方,都不同程度的危害人民的生命财产、破坏生产建设。迅速地处理好这一问题,是这些地方广大群众的迫切要求。
为了消除这一不安定团结的因素,巩固和发展我区的大好形势,搞好社会主义建设,早在一九七五年,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就着手解决纠纷问题,全区上下,经过六年的努力,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效果。据统计,全区历年来累计发生土地、山林、水利纠纷六万六千九百二十三起。到一九七九年底止,共处理了六万二千八百八十五起,占百分之九十三点九。其中,我区与湖南、广东、云南、贵州四省共有边界纠纷四百五十四起,已处理三百七十七起,占百分之八十三。
大量的纠纷取得了妥善处理,使这方面的来信来访大大减少,械斗伤亡事件逐年下降。据统计,一九七四年全区共发生械斗五百二十六次,死二十七人,伤一千五百五十人,到一九七七年下降为三十四次,死五人,伤二百零九人。解决了纠纷的地方,人心稳定、治安良好、精力集中,生产不断发展。
我区处理纠纷的做法,主要有如下几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