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973计划项目申报要求
一、立项条件与要求
1、申报项目应满足下述三项条件之一:
(1)紧密围绕我国社会、经济和科技自身发展的重大需求,解决国家中长期发展中面临的重大关键问题的基础研究;
(2)瞄准科学前沿重大问题,体现学科交叉、综合,探索科学基本规律的基础研究;
(3)发挥我国的优势与特色,体现我国自然、地理与人文资源特点,能在国际科学前沿占有一席之地的基础研究。
2、申报项目还应符合973计划项目立项的基本要求:
(1)有创新的学术思想,科学、可行的研究方案;
(2)有明确、先进的研究目标,研究重点突出,针对关键科学问题开展多学科交叉、综合研究;
(3)有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和一支学术思想活跃、科研业绩优秀、团结协作、结构合理的研究队伍;
(4)具备良好的研究条件,结合重点研究基地和原有工作基础开展研究工作;
(5)经费资助要求合理。
二、申报资格
1、中国大陆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遵守973计划有关管理办法,均可直接或通过主管部门推荐向科技部申报项目。今年暂不受理在国内注册的外资研究机构的项目申报。
2、申报单位在申报项目时应推荐项目首席科学家,每个项目只能推荐1位首席科学家。项目首席科学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优秀的科研业绩和开拓创新能力;
(2)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3)具有良好的信誉,作风民主、严谨;
(4)能将主要精力用于项目组织协调与研究工作,每年不少于6个月;
(5)年龄一般不超过60岁。
3、课题负责人和主要学术骨干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基础研究第一线工作,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
(2)有足够时间和精力用于项目的研究工作,每年一般不少于6个月;
(3)课题负责人还应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能完成课题组织协调工作。
4、以下人员不能作为项目首席科学家和课题负责人参与项目申报:
(1)在研97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课题负责人;
(2)在研863计划、国家科技攻关计划项目或课题负责人;
5、外籍华裔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被推荐为项目首席科学家或课题负责人,须提供正式受聘于中国大陆有关单位的聘用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