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运作流程》、《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信息系统规范》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认定专家评审规则》的通知

  系统应能区分企业缴费和个人缴费,并能区分正常缴费和特殊缴费。
  系统应能跟踪、提示逾期未缴情况。
  系统应能根据投资计划,计算分到各类投资账户的金额。
  5.2.5 支付处理
  系统应当支持职工退休、死亡和出境定居等支付处理,并记录支付原因。
  系统应当根据不同支付规则,计算受益人实际应当享受的权益,将未归属权益划入企业账户。
  系统应当支持生成个人账户权益支付表。个人账户权益支付表内容至少包括企业年金计划编码、受托人、账户管理人、职工编号、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参加计划日期、退出计划日期、退出原因、上年度账户余额、本年度缴费、本年度收益、账户余额、归属权益、未归属权益、实际支付金额。
  系统应当支持一次或定期领取企业年金待遇。
  系统应当按未归属权益处理方案处理未归属权益,未归属权益可用于抵消企业未来缴费或分给计划成员等。
  5.2.6 个人账户转移
  系统应能支持企业或企业年金计划变更造成的个人账户信息的转移。
  系统应能将个人账户信息(包括余额信息)转移至保留账户或退休账户。
  系统应能处理涉及企业年金基金财产买卖的转移和不涉及企业年金基金财产买卖的转移。若转移前后企业年金基金财产没有买卖,个人账户余额应当没有变动;若有企业年金基金财产买卖,系统应当结清个人账户余额并记录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变动信息。
  系统应能追踪本系统内的个人账户转移前的个人账户信息。
  系统应能生成个人账户转移报告。个人账户转移报告内容至少包括企业年金计划编码、转出/入受托人、转出/入账户管理人、职工编号、姓名、公民身份号码、参加计划日期、结算日期、上年度账户余额、本年度缴费、本年度收益、账户余额、归属权益、未归属权益、实际转移金额。
  5.2.7 投资转换
  系统可支持投资转换。
  系统应能根据受托人的电子或书面投资转换指令,计算转出、转入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投资金额,并记录有关信息。
  系统应能汇总所有转出、转入指令,计算每个企业年金计划当日总的转出、转入金额。
  系统应能在指定日期完成转出、转入处理。
  系统应能生成投资转换报告。投资转换报告内容至少包括企业年金计划编码、受托人、账户管理人、企业编码、转出投资账户代码、转出投资份额或金额、转出日期、转入投资账户代码、转入投资份额或金额、转入日期。
  系统可根据新的投资比例处理未来缴费的投资。
  5.2.8 收益分配
  系统应当支持按金额计量或按份额计量的企业年金基金收益分配。
  系统应当支持按周进行收益分配,也可支持按日进行收益分配。
  采用金额计量时,系统应当在收益分配日,根据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净值和净值增长率及企业账户和个人账户期初余额,计算本期投资收益,并记入企业账户和个人账户。
  采用份额计量时,系统应当在收益分配日,记录当日企业年金基金份额净值。
  系统应当保留企业年金基金历史收益记录及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净值记录。
  5.2.9 计划变动
  系统应能根据缴费、支付、投资转换等生成企业年金计划变动汇总。
  系统应能计算企业年金基金财产总和,并与托管人托管的企业年金基金财产核对。
  5.2.10 计划转移或终止
  系统应当支持更换账户管理人的计划转移,并按规定的数据接口要求,导入或导出企业年金计划信息及相关账户信息。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