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家林业局关于做好2004年度项目和资金管理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

国家林业局关于做好2004年度项目和
资金管理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
(林计发[2004]146号)


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局领导关于“2004年度审计不出任何问题”的指示精神,切实提高各单位林业项目、资金管理水平,我局决定对机关司局和直属单位2004年度有关项目执行、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的要追溯到以前年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充分认识本次项目、资金管理情况检查工作的重要性。
  自1998年六大林业重点工程启动和实施以来,国家投入林业的资金大幅增加,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林业和生态建设的关心、重视和支持。但从这几年审计与资金稽查情况来看,直属单位在项目、资金管理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特别是有些严重违规违纪问题连年发生,已经对国家林业局的形象产生恶劣影响。项目、资金的安全运行关系到林业事业的跨越式发展和六大工程的有效实施。如果项目、资金的安全运行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势必严重影响林业来之不易的大好形势。各单位必须充分认识目前项目、资金管理的严峻形势和迫切要求,把本次检查工作作为下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
  对于本次检查工作,各单位要切实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组织机构,落实自查人员。单位一把手对本单位自查工作负全责,要亲自组织、认真部署,把自查任务和责任分解落实到基层部门和具体人员;领导班子成员要统一思想,统一行动,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要将检查工作与《党内监督条例》和《党纪处分条例》的学习贯彻结合起来,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将项目、资金管理工作推上一个新水平。检查中要坚决反对和防止一切走过场、敷衍了事的形式主义做法。
  二、检查时间、步骤和内容
  本次检查工作从8月开始,至年底结束。检查工作分单位自查、重点检查两个阶段。其中自查阶段从8月至9月。重点检查阶段从10月开始,我局将组织工作组对部分单位进行重点检查。具体单位和日期另行通知。
  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一)项目管理方面
  各单位应对本单位“十五”期间基本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包括所有已建、在建和拟建项目(指本单位已提出申请,政府部门正在受理且尚未开工的项目)。主要检查内容:
  1、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规划;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