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调整硕士生招生入学考试外语听力测试事项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调整硕士生招生入学
考试外语听力测试事项的通知
(教学厅[2004]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高校招生办公室,各研究生招生单位:
为使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中外语听力测试更加符合不同招生单位及不同招生专业对生源外语听力的要求,加强复试的有效性,方便初试考务的管理,经研究决定,从2005年起,将招生考试初试外语科目中的听力测试调整到复试中进行。
调整后,听力测试由各招生单位自行组织。听力与口语测试的成绩均计入复试总成绩。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