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农村的老年人,由于农村生产条件、生产方式等较为简便,一般都可以在集体或家庭中从事力所能及的劳动。城市中的老年人,基本上都是国家机关、事业、企业单位的离休、退休的老干部和老工人。这些老年人中不少人身体还好,并未丧失工作能力。据了解有些大中城市的老年人,有些已根据自己的专长和爱好,依据不同条件,由集体组织起来,或由个体单独进行有益于社会的各项生产和社会公益活动;许多部门、单位,也积极为这些老年人继续发挥其才能创造必要的条件,协助其参与社会发展作贡献,以增加社会物质、精神财富。这些活动不仅对推迟、缩小和避免人口老化给社会经济发展带来的不利影响,同时,对实现新老合作和交替,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也是极为有利的。
老龄问题,是涉及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规划的一个战略性问题,也是新问题。而我们对这一新问题则认识不深,重视不够,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不利,工作开展不平衡。因此,老龄工作应从我国实际情况出发,遵循十二大指引的方向,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组织协调,加强领导,以保障老年人的各种权利、社会福利和参与社会发展,做到:老有所养,健康长寿,老有所为,余热发挥。
二、中国老龄问题全国委员会的性质和任务
中国老龄问题全国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是由有关部门和群众团体、科研机构组成的社会团体。委员会的任务是:对有关老龄问题的一些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综合规划、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参加有关老龄问题的国际性和地区性的专业会议,开展多边或双边的技术援助和技术合作等对外活动。
老龄问题涉及面广,也较复杂。具体业务由国务院各有关部委、群众团体和科研机构分别管理,现在谁管的仍归谁管。委员会的外事工作,由劳动人事部管理。有关重大问题报国务院审批。
三、几点建议
为了适应我国老龄工作发展的需要,更有效地进行工作,开创老龄工作新局面,对委员会的组织机构应作适当的调整。我们建议:
(1)委员会副主任岳嵩,因调整工作,经民政部推荐改由现任副部长章明为副主任;
(2)委员会增加国家计划委员会、民族事务委员会和商业部,并各自推荐一位司局级干部为委员;
(3)委员会的工作人员除大多数是兼职外,另设少量的专职干部,暂定八人;
(4)委员会设秘书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