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
(1)表中最高容许浓度,是工人工作地点空气中有害物质所不应超过的数值,工作地点系指工人为观察和管理生产过程而经常或定时停留的地点,如生产操作在车间内许多不同地点进行,则整个车间均算为工作地点;
(2)有(皮)标记者为除经呼吸道外,尚易经皮肤吸收的有害物质。
(3)一氧化碳的最高容许浓度在作业时间短暂时可以放宽:作业时间一小时以内,一氧化碳浓度可达到50mg/m3;半小时以内可达到100mg/m3;15—20分钟可达到200mg/m3。在上述条件下反复作业时,两次作业时间须间隔两小时以上。
(4)本表所列各项有毒物质的检验方法,应按现行的《车间空气监测检验方法》执行。
附录三:
有毒作业分级
一、分级指标的确定:
毒物危害程度级别,有毒作业劳动时间;毒物浓度超标倍数,是确定有毒作业分级的三项指标。分别用D,L,B表示。
即D:毒物危害程度级别系数,系指国标GB5044—85《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表2所规定的各种毒物的危害程度级别。
L:有毒作业劳动时间权系数,系指在一个工作日内,工人在工作地点实际接触生产性毒物的作业时间。
B:毒物浓度超标倍数。系指在工作地点测定空气中各种毒物的浓度,分别计算出超过该种生产性毒物的最高允许浓度的倍数,取其超标倍数的均值。
二、三项指标权系数的确定
1、确定毒物危害程度级别权系数D
毒物危害级别 D
(1) (剧毒) 8
(2) (高毒) 4
(3) (中等毒) 2
(4) (低毒) 1
2。确定有毒作业劳动时间权系数L(以实际有毒作业劳动时间为计算依据)
有毒作业劳动时间(小时) L
≤2 1
>2—5 2
>5 3
3、确定毒物浓度超标倍数B
以工作地点实际测定的毒物浓度超标倍数值作为计算依据。超标倍数B的计算公式为:
Mc
B=———————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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