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报告内容齐全、论述清楚 15分
5、附图、附表齐全、质量高 15分
各类勘探报告经评分后,根据各项得分情况和总分的多少,将报告的质量分为四个等级:
1、优秀:总分≥95分,且各项得分不低于该项满分的90%;
2、良好:总分≥85分,且各项得分不低于该项满分的80%。
3、合格:总分≥60分,且各项得分不低于该项满分的60%。
4、不合格:总分<60分,或某一项得分低于该项满分的60%。
第四条 对地质条件复杂、勘探研究难度较大的勘探报告,在上述质量标准中,某一项或几项获得重大突出成果,达到国内外先进水平,能借鉴推广作用,并取得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的,虽然报告获得批准但不能评为优秀或良好时,可评定为单项良好或优秀。评定办法同第六、七条。
第五条 未按计划提交、拖延修改时间或不符合一次性审批的勘探报告,均不得评为优秀和良好等级。
第六条 报告提交单位在提交报告时应填写《矿产和地下水勘探报告质量申报书》,对报告质量进行自我评估。局级矿产勘探主管部门在报告初审时,应对报告质量进行全面评价并提出初审意见和申报等级。
第七条 全国矿产储量委员会和和省、区、市矿产储量委员会办事机构,在报告审查会议结束后,应请参加审查会的全国储委委员、省储委委员、报告主审人、评论员和有关工作、设计、生产以及矿产勘探主管部门的代表(各一名),对报告质量按第三条标准投票打分。
根据打分结果,平均总分85分以上者(含85分),且各单项得分不低于该项满分的80%的报告,全国矿产储量委员会和省、区、市矿产储量委员会办事机构,在年底再统一组织专家组予以评审。
经专家评审属良好报告,由全国储委审批的,需经国家矿产储量管理局局务会通过后由局长批准;由省、区、市储委审批的,报请省、区、市储委。办事机构讨论通过后,由省、区、市储委主任批准。
全国储委对国家矿产储量管理局和省、区、市储委评定的良好报告进行质量检查。
国家矿产储量管理局或省、区、市储委评审的报告认为达到优秀标准,每年一月份向全国储委推荐。国家矿产储量管理局组织专家评审组进行评审,并负责召开有国家计委、国家科委、国家技术监督局和有关工业、设计以及矿产勘探主管部门的代表参加的评审会议,对推荐的优秀勘探报告予以评审。经评审会议确认的优秀报告,报请全国储委主任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