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外贸专用汽车管理的通知
(1979年5月9日对外经济贸易部发布)
随着我国进出口货运量的增长,外贸专用载货汽车已发展成近两万辆和数万人的队伍。几年来,在各地外贸局的领导下,在完成外贸物资运输任务,改善经营管理工作上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也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是对现有车辆没有一套技术管理和行之有效的维修保养制度,生产指标技术规范和各项物料消耗缺乏统一的要求和具体考核标准,致使有些车辆早期损坏,事故增多,燃料材料消耗浪费惊人,成本增高,车况下降,对此必须引起各级领导的重视。为改进车辆管理,保护外贸自有运力,提高运输效率,降低运输成本,保证安全生产,更好地完成外贸运输任务,现结合当前情况,通知如下:
一、各省、市外贸局要认真加强汽车技术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车辆较多的外贸专业分公司要有一名负责同志主管这项工作,各外贸汽车队,汽车修理厂和外运分公司都要配备技术副职,设置相应的技术管理职能部门,或专职工作人员,迅速充实技术管理力量,建立技术管理责任制。要从现有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中选拔优秀分子担任这项工作,充分发挥各级职能部门和技术人员的作用,使他们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分工负责,把外贸汽车技术管理工作搞好。
二、切实加强技术管理,坚决把基础工作搞上去。要认真贯彻“科学管理,合理使用,定期保养,按需修理”的原则,车辆技术管理部门要参照当地交通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建立汽车技术管理制度,制定主要车型的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和各项技术经济定额,加强技术检验和安全监督,提高保修质量。外贸汽车队、汽车修理厂要建立车辆(设备)技术档案,定期进行车辆、设备大检查,评比考核,要结合车辆年检组织突击抢修,提高车辆完好率,以满足外贸收购出口运输的需要。
三、狠抓基层工作,把汽车队、修理厂整顿好。各外贸专业分公司和地区外贸局要根据外贸运输任务,定编制、定人员、定车辆,并要加强车队和修理厂领导班子的建设,建立正常的生产秩序。对那些外贸收购任务较小,运力大于运量,或长期主要拉运社会物资的车队,要进行必要的调整,对内地专(市)外贸物资不多,没有必要在一个地方同时设立几个外贸车队的,要加以合并,以免机构重叠,浪费人力、运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