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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年度运输计划管理办法

  1.全面调查:是对吸引区内国民经济各部门以及工矿企业等单位的普遍调查。铁路各级计划部门每年应进行一次。时间在编制年度运输计划之前。
  2.重点调查:是对重点厂矿单位和重点物资的调查。
  3.专题调查:是对铁路运输有重大影响的问题和对重点地区的货流和客流的专门调查。
  4.抽样调查:是对旅客构成和去向的抽样调查以及重点物资主要流向的调查。
  重点调查和专题调查应根据需要或上级的布置不定期进行,客运抽样调查应定期进行。对调查资料要认真分析研究,去伪存真,去粗取精,系统地整理汇总,按规定要求逐级上报。

第三章 运输能力调查

 第十一条 运输能力的调查是运输计划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了解和掌握运输能力的现状,不仅是编制运输计划的重要依据,也是编制好运输计划的前提条件。
 第十二条 各铁路局和分局要掌握货物运输的发送、到达、接卸和通过能力,主要客运设备的到、发能力。
  重点调查管内以及与邻局相关线路限制区段的通过能力,主要编组站、区段站、货运站、专用线的编解能力、装卸能力、通过能力及其利用状况,机车牵引动力以及车辆载重能力的变化和运输能力的影响等。
  要及时了解和掌握为扩大运输能力所采取的技术组织措施、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情况以及铁路新线投产情况,了解工程建设的进度及施工对运输生产的影响。
  调查与铁路相关港口的吞吐能力,大宗物资的接卸能力;吸引区内重点企业的装卸能力,以及其它交通工具运输能力的变化。

第四章 运输计划编制

 第十三条 铁路计划部门负责编制年度运输计划。年度计划应在中长期计划的指导下,结合计划年度的具体情况而制定。季度、月度计划应保证年度计划的完成。
  年度运输计划的编制是上下结合,反复平衡的过程,其程序一般为:
  自上而下逐级布置计划编制工作;
  自下而上逐级提报建议计划;
  自上而下逐级下达计划;
  自下而上逐级编制计划。
  各级在编制建议计划时,必须按照规定的表格、内容和时间要求,逐级上报。铁路局上报建议计划的时间一般在十月中旬前。正式计划一般应在上半年底以前下达到基层,如因故不能按时下达时,暂按月度运输计划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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