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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社会福利企业工资改革问题的通知
民政部关于社会福利企业工资改革问题的通知
([85]民办函第238号 1985年10月21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沈阳、大连、哈尔滨、武汉、重庆、广州、西安市民政局:
社会福利生产是在福利事业的基础上逐步发展起来的,目前正处于从事业向企业转变的时期,从发展看必须走企业化的道路。在这次工资改革中,社会福利企业是按事业单位调整,还是按企业单位调整,因各地情况不同,部里不作统一规定,由你们商请省、市、区有关部门自行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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