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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认真做好工业普查工作的通知

民政部关于认真做好工业普查工作的通知
([85]民城函第297号 1985年12月18日)


各省、市、自治区民政厅(局),哈尔滨、沈阳、大连、西安、武汉、重庆、广州市民政局:
  近几年来,全国社会福利生产有很大发展,现在由民政系统归口管理的各类福利企业已有1.4万多个。但是很多企业基础工作薄弱,资料不全,底数不清,给开展管理工作带来一定困难。目前全国正在进行的工业普查工作,对于摸清企业的基本情况,改进经营管理,具有重要意义。各级民政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采取积极的态度,认真做好这次普查工作。通过普查,加强企业的基础工作,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推动社会福利生产的发展。为了加强领导,确保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特通知如下:
  一、成立民政部工业普查领导小组,由唐一志同志任组长,周宏林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城福司生产办公室兼办,周宏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地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成立相应的普查领导机构。目前尚未开展这项工作的地区,要主动与当地主管部门联系,介绍情况,积极争取参加普查。
  二、根据普查文件规定,民政系统参加这次普查的范围是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包括民政部门所属的福利工厂和假肢工厂,以及街道、乡镇和厂矿办的福利工厂等。
  三、1986年普查工作将进入全面调查和逐级汇总阶段。第一季度,各地除按统一进度要求,做好企业普查表的填报和验收工作之处,还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一月底以前,确定本地区参加普查的重点企业名单,报部普查办备案。
  2.二月底以前,将“工业普查摘要综合表”中“工业总产值”和“主要工业产品产量”两张表,在报送当地政府普查办的同时,抄报部普查办。
  3.三月中旬以前,将“工业普查摘要综合表”中“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主要工业产品生产能力”和“主要工业产品单位成本”三张表,报送部普查办,同时抄送当地政府普查办。
  四、这次普查工作,内容多、范围广、业务技术性强,是一项比较复杂的系统工程。各级民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深入企业,督促检查,指导工作,把好质量关。部普查办将在明年三月下旬,对重点企业的普查工作进行抽查,重点检查质量和进度完成情况。各地在普查过程中,要注意总结经验,推广典型,把普查工作和企业整顿结合起来,运用普查资料改进经营管理工作。如有好的经验和做法,望及时报部普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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