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对五保户坚持“入院自愿,出院自由”原则的通知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对五保户坚持
“入院自愿,出院自由”原则的通知
([86]民办字第21号 1986年3月7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
据反映,有的地方采取“行政命令”的办法,强制五保户入敬老院,这虽是个别现象,但应引起各地注意。敬老院是集中供养五保户的一种好办法,有的五保户不愿入敬老院应当允许,要继续采用分散供养的办法供养好他们。一定要坚持入院自愿,出院自由的原则,要靠办好敬老院吸引五保户入院,不要强迫他们入敬老院。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