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儿学校发生这样触目惊心的问题,不是偶然的。该校党支部书记李文常负有直接的主要责任。李在1964年担任省假肢工厂支书兼厂长期间,因犯错误被撤销职务,调到朝阳残老教养院;在“文化大革命”期间,他被结合为该院“革委会”主任,对收养人员举办“集训班”,造成多起冤假错案,有5人被打成现行反革命,2人被错判徒刑;粉碎“四人帮”后,他公开抵制平反冤假错案。1979年冬,调到省孤儿学校任党支部书记后,对上级组织的指示,不合心意的就消极对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搞不正之风;庇护和重用品质恶劣的人。
该校第一副校长阎国政也负有重要责任。他分管教务工作,在工作中偏听偏信,严重失职。别人向他反映一些重要情况,他置若罔闻,不作查处,致使问题发展到十分严重的程度。
孤儿学校问题揭露以后,省的领导同志十分重视,及时做了重要批示。我厅始终把这个问题当成大事来抓。确定从打击刑事罪犯入手,全面整顿孤儿学校。党组多次开会专题研究,由副厅长杨庆信、原副厅长李特夫同志带领工作组到学校,配合地、市工作组查处问题,开展整顿工作。目前查处情况是:
(一)逮捕和收审了7名犯罪分子。1983年9月3日,公安机关逮捕了郝峰,现已交法院候审;11月10日,公安机关收审了洪文利、杨玉璞、武文学、王振铎、王珍、康桂霞。当地公安、司法部门对他们的问题,正在进一步复核和审理之中。
(二)学校领导班子已经改组。党支部书记李文常、第一副校长阎国政已于去年10月24日停止工作,检查问题。待问题查清后再予处分。1983年10月,调入两名负责干部,充实了领导班子。
省孤儿学校是我厅直属福利事业单位,发生这样严重的问题,没能及早发现,我们是负有重要责任的,深感内疚。为了吸取教训,在整党中我们决定把孤儿学校的问题作为重大事件列为边整边改的突破口,除了党组要做认真深刻地检查外,要深入发动机关党员和干部,揭问题,摆危害,查原因,提出整改意见,进一步办好孤儿学校。
附五: 吉林省民政厅关于东丰县大兴乡敬
老院发生强奸收养幼女案件的通报(摘要)
1983年12月5日,吉林省民政厅就东丰县大兴乡敬老院多名收养老人强奸院内收养幼女的恶性案件,向各地、市、州、县民政部门发出通报。《通报》指出:罪犯魏振江,男,74岁;李元芳,女,70岁(系魏犯之妻);孙长祥,男,68岁;王立国,男,56岁;仲士昶,男,65岁;卢方春,男,70岁。该六犯原均为大兴乡敬老院收养人员。在1982年夏到1983年6月期间,5名男犯采取威逼、引诱等手段,分别多次强奸该院收养的1名13岁幼女,严重摧残了其身心健康。女犯李元芳,采取卑劣的手段,多次帮助其夫魏振江进行犯罪活动。1983年6月29日晚,魏、李二犯再次作案时,被敬老院工作人员发现,当即报告了乡政府,经县公安局侦察核实,于8月12日将6名罪犯依法逮捕。东丰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魏振江、李元芳二犯死刑;分别判处其他4名罪犯有期徒刑15年、12年、10年,从重从快地严厉打击了这些刑事犯罪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