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务部关于加强报告制度及时反映情况的意见
([61]内编字第3号 1961年4月21日)
最近党中央号召“大兴调查研究之风,一切从实际出发”以后,各地更加重视了调查研究工作,及时报送给我们不少有价值的材料。这对我们了解情况、研究问题、交流经验和指导工作,帮助很大。但是,有些地方对这一问题注意较差,送来的材料较少。为了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工作,更多地了解各地民政工作情况,及时交流经验,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更切实地指导工作,除了我们直接深入实际进行调查研究外,还希望各省(区)、市民政厅、局坚持定期报送综合报告和专题报告的制度,并多采取“下毛毛雨”的方式,及时反映当地民政工作的情况和问题。具体要求是:
(一)省(区)、市民政厅、局的工作计划和总结,不论是全面的还是专题的,都要报送我们。或者在你们将计划、总结报送党政领导批示的时候,同时抄送我们。
(二)各地传达贯彻全国性民政工作会议(包括专业会议)精神的情况,应随时反映,到一定阶段应作综合报告,尤其是在贯彻执行会议精神中发现的新问题,更要及时反映。
(三)省(区)、市召开的民政工作会议(包括专业会议)的报告和会议结论应抄送我部,并注意选送各专区(市)、县民政部门送给会议的你们认为较好的材料。
(四)各项工作的典型调查材料,更能比较深入、细致地反映情况和问题。最近有不少地区在加强了调查研究工作以后,送给我们不少有情况、有问题、有分析、有意见的典型调查报告,望各地都能这样做。各专区(市)、县民政部门的好的调查材料也请选送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