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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纪念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五十五周年期间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通知

民政部关于纪念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五十五周年
期间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通知
(民[1982]优35号 1982年6月9日)


  今年8月1日,是伟大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五十五周年。中共中央中发[1982]23号文件转发了总政治部《关于纪念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五十五周年的意见》,对开展纪念活动作了重要指示。各级民政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深入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现就拥军优属活动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要运用各种形式,宣传中国人民解放军55年来,为中国人民的革命和建设事业作出的巨大贡献,宣传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为人民军队的创建和发展建立的不朽功勋,向人民群众和优抚对象进行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的爱国主义教育,进一步恢复和发扬拥军优属的光荣传统,增强军政、军民团结,抵制和反对资本主义思想的腐蚀,同经济领域中的违法犯罪活动作坚决的斗争,努力搞好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建设,为加强军队现代化、正规化建设,为保卫祖国、保卫世界和平,作出新的贡献。
  二、搞好对当地驻军的走访、慰问活动。凡有驻军的地方,由党政领导出面,对驻军进行走访慰问,祝贺节日,征求他们对地方工作的意见,帮助解放军解决应该解决而又可能解决的问题。也可以组织当地机关、学校、厂矿、企业与驻军进行联欢活动,对驻军进行慰问。有条件的地方,也可以请军队的老同志、英雄、模范人物和离休老红军给学校学生作报告,向青少年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英雄主义教育。对边防、海防前线部队,可由当地党政领导机关统一组织慰问活动。对边防、海防部队医院的伤病员,可赠送少量的慰问品。
  三、检查优抚和退伍安置工作,是地方拥军优属活动的最实际的工作。在今年“八一”建军节前后,各地要组织力量,对农村优待烈军属的工作和退伍军人安置工作进行一次普遍的检查,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通过检查,要把今年的优待工作全面评定落实下去,并使享受优待的对象,在夏收预分中得到兑现。对农村安置退伍军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根据既定政策,切实加以解决。城镇尚未得到安置的退伍军人,也要尽快安置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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