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公司年检和重新登记后,按规定收取年检、登记费,并发布公司重新登记公告。
二、保留公司的变更登记
经批准保留的公司,如原登记事项有变更的,还应在年检、重新登记注册时,办理变更登记。变更登记的范围是:名称、住所和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经济性质、注册资金、经营范围、经营方式、分支机构等。变更登记除应填报变更登记表(一式三份)外,还应根据变更事项提交相应批件。
变更事项 提交文件名称 说明
名称 主管部门批件 涉及行业归口管理部门的应提交行业归口管理
部门的批件。
住所和经营场所 产权证复印件 自有房屋提交产权证复印件;无产权证,属军
租用协议 产的由上级房管部门出具证明,其他的由地方
有关部门批件 房管部门出具证明。租用房屋提交经房管部门
同意的租用协议和产权方的产权证复印件。在
京租用涉外饭店的,还应经主管部门同意,报
北京市政府和国务院办公厅审批。
法定代表人 任免、聘任或批准 按干部管理权限提交有关文件,并说明新任法
文件 定代表人是否兼有行政职务。免职文件包括新
新任法定代表人履 任法定代表人免去行政职务的文件和原任法定
历表 代表人免职文件。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注册资金 资信证明或验资报 资信证明由财政部门或其认定的财务管理部门
告 出具,验资报告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
出具。
经营范围 主管部门批件 新增经营范围、经营方式涉及行业归口管理
或经营方式 行业归口管理部门 专项、专营规定的,应提交相应批件。
批件
专项、专营审批部
门批件
分支机构 主管部门批件 属撤销的,按撤销分支机构处理。属合并撤销
分支机构营业执照 或改变隶属关系的,提交交接协议。
复印件(盖章)
清整办批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