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时间的决定(1983)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时间的决定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定: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因机构改革和政社分开不能在一九八三年年底以前进行的,可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推迟到一九八四年年底以前进行。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