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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公证司关于发往奥地利使用的公证书必须办理认证的通知
司法部公证司关于发往奥地利
使用的公证书必须办理认证的通知
(1990年10月29日 [90]司公字第15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公证管理处:
据外交部领事司函告,奥地利驻华大使馆要求,凡发往奥地利使用的公证书均须附德译文,并且必须由我外交部领事司和奥驻华大使馆办理认证。请即通知所属办理涉外公证的公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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