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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部属高等学校校办工厂财务会计制度[失效]

  24.“601销售”科目
  本科目核算校办工厂对校内、校外销售产品、材料、提供劳务所发生的销售收入、销售税金、销售成本、销售费用和销售利润(或亏损)。本科目下设“产品销售”、“其他销售”两个二级科目。在“产品销售”科目下,根据产品、劳务种类,设置明细帐。“其他销售”科目,主要核算材料销售收入和其他销售的成本、利润或亏损。各种销售均应按校内、校外设置专栏,以便正确计缴销售税金。
  校办工厂有关图纸的收支,一律在“145企业管理费”科目内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工厂当月销售产品、材料、提供劳务,当月收取价款时:借(增)记“172银行存款”、“171现金”等科目,贷(增)记本科目。月末对非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已销售产品、材料、提供劳务应收未收价款,应根据入帐凭证,借(增)记“189暂付及应收款——应收销货款”科目,贷(增)记本科目。
  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销售货款,当月托收当月收回货款,可以简化核算手续,不通过发出商品科目,直接借(增)记“172银行存款”科目,贷(增)记本科目。对于已发出尚未收到货款的商品,月终应抄清单,先按实际成本借(增)记“166发出商品”科目,贷(减)记“161产成品”等科目。当收到银行托收承付收款凭证后,借(增)记“172银行存款”科目,贷(增或减)记本科目和“166发出商品”科目;同时,借(减)记本科目,贷(减)记“166发出商品”科目。
  每月(季)终了时,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611利润”科目。
  25.“611利润”科目
  本科目核算校办工厂的利润总额(或亏损),下设“以前年度利润”、“产品销售利润”、“其他销售利润”、“非生产性收入”、“非生产性支出”等明细科目。年初根据上年利润科目余额,记入本科目“以前年度利润”明细科目。
  决算批准后,借(减)记“311利润分配”科目,贷(减)记本科目——“以前年度利润”明细科目。月(季)末,将产品、材料等利润结转本科目时:借(减)记“601销售”科目,贷(增)记本科目;将学校事业经费负担的工厂职工工资由“432应付工资”转入本科目时:借(减)记“432应付工资”科目,贷(增)记本科目;将师生实习及科研服务费用发生额转入本科目时:借(减)记本科目,贷(减)记“141基本生产”科目。
  年度终了,决算批准后,借(减)记本科目,贷(减)记“311利润分配”科目。
  三、记帐方法
  校办工厂的会计科目,是根据复式记帐法中的“借贷记帐法”设计的。采用“增减记帐法”的工厂,可按本制度第二部分《会计科目使用说明》中例讲“借、贷”记帐符号后面括弧内的标注掌握使用。复式记帐法的要求是:对于每一项经济业务,都必须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有关帐户中进行相互联系的登记,以全面地、系统地反映各项资金运用和来源增减变动的情况及结果。
  借贷记帐法,通常把帐户分为左右两方:左方称为借方,右方称为贷方,用来反映各种经济业务及其所引起的资金占用和资金来源的增减变动情况。借贷两方反映的内容如下:

     帐户借方         帐户贷方
  资金占用的增加“+”   资金占用的减少“-”
  资金来源的减少“-”   资金来源的增加“+”
  费用、成本的增加“+”  费用、成本的减少“-”
  收入、成果的减少“-”  收入、成果的增加“+”

  借贷记帐法的原理是:资金占用总计=资金来源总计。它的记帐规则是,“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任何一项经济业务必须以相同的金额记到:一个帐户的借方和另一个帐户的贷方,或一个帐户的借方和另几个帐户的贷方,或一个帐户的贷方和另几个帐户的借方。借贷记帐法允许作“一借一贷”、“一借多贷”和“一贷多借”的会计分录,不允许“多借多贷”的复合会计分录出现。
  借贷记帐法的试算平衡公式是:
  ①资金动态平衡:借方发生额合计=贷方发生额合计
  ②资金静态平衡:期初借方余额+借方本期发生额合计-贷方本期发生额合计=期末借方余额或:期初贷方余额+贷方本期发生额合计-借方本期发生额合计=期末贷方余额
  高等学校校办工厂采用借贷记帐法或增减记帐法,由学校自定,教育部不作统一规定。
  四、会计报表
  校办工厂的会计报表分为季报、年报两种,季报于季度终了后15天内报出,年报于年度终了后20天内报出。会计报表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编报,严禁弄虚作假、篡改会计数字。会计报表一律报给学校财务部门,年度会计报表由学校财务部门汇总上报教育部。
  校办工厂的会计报表有:资金平衡表,按季、年编报;财务成本表,按季、年编报;专用基金增减情况表,按年编报;利润分配决算表,按年编报。
  附件:一、资金平衡表
     二、财务成本表
     三、专用基金增减情况表
     四、利润分配决算表

附件一:        资金平衡表



 单位名称:        编表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元(列至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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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号|  资金占用科目  |行次|年初数|期末数|编 号| 资金来源科目 |行次|年初数|期末数|
|---|----------|--|---|---|---|--------|--|---|---|
|101|固定资产      |1 |   |   |401|固定基金    |16|   |   |
|112|材  料      |2 |   |   |403|流动资金    |17|   |   |
|131|委托加工材料    |3 |   |   |421|借入资金    |18|   |   |
|141|基本生产      |4 |   |   |432|应付工资    |19|   |   |
|151|待摊费用      |5 |   |   |439|暂存及应付款  |20|   |   |
|161|产 成 品     |6 |   |   |491|待处理财产盘盈 |21|   |   |
|166|发出商品      |7 |   |   |501|专用基金    |22|   |   |
|171|现  金      |8 |   |   |611|利  润    |23|   |   |
|172|银行存款      |9 |   |   |   |        |  |   |   |
|189|暂付及应收款    |10|   |   |   |        |  |   |   |
|191|待处理财产损失   |11|   |   |   |        |  |   |   |
|203|专用基金工程支出  |12|   |   |   |        |  |   |   |
|311|利润分配      |13|   |   |   |        |  |   |   |
|---|----------|--|---|---|---|--------|--|---|---|
|   |合  计      |  |   |   |   |合  计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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