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调出固定资产时:借(减)记“401固定基金”、“402折旧”科目,贷(减)记本科目。有偿调出固定资产时:根据收到价款,借(增)记“172银行存款”科目,贷(增)记“501专用基金”科目(“更新改造资金”明细科目);同时,借(减)记“401固定基金”科目,贷(减)记本科目。
校办工厂计提生产用固定资产折旧时:借(增)记“144车间经费”、“145企业管理费”科目,贷(增)记“402折旧”科目;同时,借(减)记“401固定资产基金”科目,贷(增)记“501专用基金”科目。本科目和“401固定基金”科目的原值均不作变动。
发生固定资产修理费用时:属于一般修理和生产用设备大修部分,借(增)记“144车间经费”、“145企业管理费”科目,贷(减)记“112材料”、“161产成品”、“171现金”、“172银行存款”等科目;属于教学科研用设备大修理部分,借(增)记“189暂付及应收款”科目,贷(减)记“112材料”、“161产成品”、“171现金”、“172银行存款”等科目。学校归垫时:借(增)记“172银行存款”等有关科目,贷(减)记“189暂付及应收款”科目。生产用设备大修费用数额较大的,可以先在“151待摊费用”科目归集,分次摊入生产成本,但最长不能超过十二个月。
2.“112材料”科目
本科目核算校办工厂各类库存材料,包括原材料、辅助材料、外购半成品和零配件、燃料、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材料收入时:借(增)记本科目。材料发出时:贷(减)记本科目。本科目反映按实际价格计算的材料收、发和结存金额。有的校办工厂需要采用计划价格的,可设“在库材料”和“材料价格差异”两个二级科目进行核算。“在库材料”反映计划价格的材料收、发、结存数额。“材料价格差异”反映计划价格与实际价格的差额。本科目月末余额应与仓库的材料分类明细帐余额相符。
购入材料的实际价格,包括进货的原价、外地运杂费、代销机构的合理加成费。市内运输费、采购人员的差旅费,作“企业管理费”列支,不计入材料实际价格之内。材料发出采用“先进先出法”或“加权平均法”计价。
材料调拨、出售收款时:借(增)“172银行存款”或“171现金”科目(销售价格),贷(增)记“601销售——其他销售”科目。月末根据材料凭证,贷(减)记本科目(实际价格),借(减)记“601销售——其他销售”科目。材料调拨业务较多的单位,应印制收款、发料联用的“材料调拨单”,以加强材料核算工作。
3.“131委托加工材料”科目
本科目核算委托外单位对本厂材料进行加工的实际成本,不包括对在制品和对自制半成品的加工。本科目借方(增方)反映尚未加工完成的材料的实际价格及加工费和外地运杂费,贷方(减方)反映已加工完成材料的全部成本。
本科目应按受托加工单位进行明细核算。委托加工业务较多的校办工厂,应印制委托加工材料的收、领料专用凭证,以加强会计核算。
发出材料委托外单位加工时:借(增)记本科目,贷(减)记“112材料”科目。付给受托单位加工费时:借(增)记本科目,贷(减)记“172银行存款”、“171现金”科目;委托加工材料加工完毕,验收入库时:借(增)记“112材料”科目,贷(减)记本科目(原材料成本和加工费)。
4.“141基本生产”科目
本科目核算校办工厂进行产品生产所发生的全部生产费用。应按车间和成本核算对象,如产品的“品种”、“类别”、“定单”、“批别”、“生产阶段”等设置明细帐。并按原材料、燃料和动力、工资及附加费、外部加工费、车间经费、企业管理费等成本项目设置专栏。直接用于生产产品的原材料、燃料和动力、外部加工费等应分别在各该成本核算对象的成本项目中汇集。发生时:借(增)记本科目,贷(减)记“112材料”、“172银行存款”、“171现金”等科目。不能直接记入成本核算对象的各项费用,应先在“144车间经费”、“145企业管理费”有关科目归集,然后按规定的分配标准(如工时、产量等)分配计入有关的成本核算对象,工资及附加费,应根据分配标准,借(增)记本科目,贷(增)记“432应付工资”科目。
本科目的借(增)方,反映产品成本的全部生产费用,贷(减)方反映完工产品的实际成本,余额反映正在加工过程中的在制品、半成品的生产费用。产成品完工入库时:借(增)记“161产成品”科目,贷(减)记本科目。
本科目下设“师生实习及科研服务费”明细科目,视同成本核算对象进行核算。费用发生时:借(增)记本科目,贷(减)记“112材料”、“144车间经费”、“145企业管理费”等科目;季(月)末,借(减)记“611利润”(非生产性支出二级科目),贷(减)记本科目。
5.“144车间经费”科目
本科目为实行两级核算的校办工厂的基本生产车间和辅助生产车间所发生的有关费用。前者核算管理和组织生产所发生的费用;后者核算全部车间成本。基本生产车间的“车间经费”,包括管理人员工资及附加费、办公费、机器油料费、设备损耗费、修理费、劳动保护费、其他费用等。辅助车间经费,包括原材料、工资及附加费、燃料和动力、辅助材料、办公费、设备损耗费、修理费、劳动保护费、其他费用等。“车间经费”发生时:借(增)记本科目,贷(减或增)记“112材料”、“432应付工资”、“171现金”、“172银行存款”等有关科目。月(季)末,根据分配标准(或受益产品车间),借(增)记“141基本生产”等有关科目,贷(减)记本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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