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妥善解决中小学生劳动和社会实践的场所问题。城乡中小学都应积极创造条件,建立校办工厂、农场、林场、饲养场和植物园、实验田等。同时,县、市、区教育部门应积极创造条件,统筹设置一些生产劳动联合体(即劳动技术教育中心等);或提请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当地厂矿企业事业单位同中小学建立固定的挂钩关系,从而形成多渠道的学生参加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的基地。
要切实抓好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中的思想教育环节。各学校在组织学生参加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中,一定要周密计划、精心组织、严格要求,重视活动实效,真正使学生通过劳动和社会实践接触实际,接触工农,认识社会,了解乡情国情,增强爱家乡、爱祖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感,和建设家乡、振兴中华的责任感,培养正确的劳动观点、劳动态度、劳动习惯。学生参加劳动和社会实践的表现,应作为操行评定的一项重要依据。
各地教育部门要因地制宜,办好一批全面落实劳动教育(或劳动技术教育)各项措施的示范性中小学,以点带面地推动这项工作的开展。
五、要进一步优化校内校外育人环境
学校的环境对学生的思想品德有着潜移默化的熏陶和影响。要积极创造条件,让师生在整洁、优美、富有教育意义的环境中学习和生活。要充分发挥校歌、校服和良好的校风、校纪对学生的激励和约束作用。要利用黑板报、壁报、橱窗、广播、图书馆(室)、劳动室、荣誉室、少先队室等多种形式和专用场所,创造良好的教育环境。学校管理在德育工作中具有特殊意义。中小学应从加强常规管理入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寓德育于学校的各项活动之中。
班集体是学生成长的重要园地。各中小学要积极开展创建优秀班集体活动。通过开展丰富多采的班集体活动,培养学生的集体观念和对班集体的责任感、荣誉感,形成正确的集体舆论,树立良好的班风,逐步培养学生的自我管理和自我教育的能力。集体教育要与个别教育相结合,调动全班每个学生的积极性,促使其个性在集体中得到充分发展。
要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下,动员和组织全社会关心和保护中小学生的健康成长。要制订具体政策,采取切实措施,造成强大的社会舆论,树立“关心和保护青少年是每个成年公民的责任”的社会观念,使社会各方面从不同角度为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提供条件。要继续认真整顿文化市场,坚决制止宣扬凶杀、色情、封建迷信的书刊和音像制品在中小学生中流传。文艺、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等文化部门应努力多出教育性强、格调高尚、适合青少年儿童需要的各种读物和精神文化产品。社会各种适合青少年儿童参加活动的文化设施应采取优惠办法向中小学生开放。要争取尽快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通过综合治理,使青少年犯罪率逐年下降。对社会上危害中小学生身心健康的不法行为,要依照法律严加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