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指标计算公式
完好房屋数量(建筑面积)+基
本完好房屋数量(建筑面积)
1.房屋完好率=──────────────×100%
直管房屋总量(建筑面积)
新增完好房屋数量(建筑面积)+新增基本完
好房屋数量(建筑面积)
2.年房屋完好增长率=───────────────────×100%
直管房屋总量(建筑面积)
原完好房屋和基本完好房
屋下降为损坏房屋数量
(建筑面积)
年房屋完好下降率=─────────────×100%
直管房屋总量(建筑面积)
年综合维修数量(建筑面积)
+年大、中修房屋数量(建筑面积)
3.房屋维修工程量=──────────────────(平方米/人、年)
年全部维修人员平均人数
年综合维修工作量+年大、
中修工作量+年小修养护工作量
4.维修人员劳动生产率=──────────────(元/人、年)
年全部维修人员平均人
数+年参加本企业生产
的非本企业人员平均人数
报告期评定为合格品的单位工
程数量之和(建筑面积)
5.大、中修工程质量合格品率=────────────────×100%
报告期验收鉴定的单位工程数量之
和(建筑面积)
报告期评定为优良品的单
位工程数量之和(建筑面积)
大、中修工程质量优良品率=─────────────×100%
报告期验收鉴定的单位工程数
量之和(建筑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