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此同时,为了适应“三个面向”的要求和进一步提高我国基础教育的水平,对于已经具有合格学历和胜任教学的教师,要组织他们学习新知识、学习和掌握新的教育理论和教学方法,总结教育、教学的经验,不断提高政治、文化和业务水平,并培养一批各学科的带头人和教育、教学的专家。
各地要根据上述要求和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培训规划,采取有效措施,争取按期完成培训任务。在制订规划时,要注意加强中小学“短线”学科教师、初中教师和职业中学教师的培训。
对于经济文化落后地区、基础教育薄弱地区,实现上述要求的期限可以延长。
上述培训要求仅适用于一九八六年九月一日以前任教的现职中小学和农职业中学教师,在此之后参加工作的中小学和农职业中学教师,均须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学历。
二、师资培训的渠道和形式
鉴于中小学和农职业中学师资培训任务十分繁重和艰巨,为了争取按期完成培训任务,必须充分调动各教师进修院校、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以及广播、电视、电化教育机构和社会各方面力量的积极性,广开渠道,举办多种层次、多种形式的培训。
教师进修院校(包括教育学院、教师进修学院和教师进修学校)承担中小学和农职业中学教师职后继续教育的重任,是培训在职中小学和农职业中学教师的一个基本渠道,要按照《
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的要求,要认真加强建设,切实办好。教师进修院校的任务是培训在职中小学和农职业中学教师,办学要体现师范、在职、成人教育的特点,不要向全日制师范院校看齐。要坚持多种形式办学,除经过批准举办的本、专科专业及中师班外,当前的主要任务是根据各校的条件和中小学、农职业中学各类教师进修提高的需要,举办各种层次、各种规格、各种形式的短训班、单科培训班、教学研究班;开展教育科学研究,指导中小学和农职业中学教学;提供教学参考资料,交流教学经验等。切实帮助教师提高思想政治觉悟、文化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使他们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的专业设置齐全,师资力量较强,办学条件较好,是培训中小学和农职业中学师资的又一个基本渠道。这些学校要在中央和地方的统筹规划下,继续积极承担师资培训任务,通过函授、业余面授、脱产等进修形式,大力举办本科班、专科班和中师班以及各种短训班,并作为办学规模的一部分,纳入学校事业发展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