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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人事部关于职工探望被劳改的亲属可否享受探亲假待遇问题的复函
劳动人事部关于职工探望被劳改
的亲属可否享受探亲假待遇问题的复函
(劳人险函〔1986〕26号)
浙江省劳动人事厅:
浙江省总工会法律顾问处来函所询问题,经与司法部、全总等有关部门研究,现提出如下意见,供你厅处理此类问题时参考。
职工的配偶被劳改后,经征得劳改部门同意,职工可以享受国家规定的探亲假待遇前往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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