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租赁(包括租借)方式进境的货物,以海关审查确定的货物的正常租金,作为完税价格。如租赁进口货物是一次性支付租金,则可以海关审查确定的该项进口货物的到岸价格作为完税价格。
七、对于进口供报刊使用的广告印刷板和印刷底片,以及供电视台播放节目用的广告胶片、磁带等,应按该项物品的到岸价格作为完税价格。
八、准予暂时进口的施工机械、工程车辆、供安装使用的仪器和工具、电视或电影摄制机械、盛装货物的容器以及剧团服装道具,如到时不复运出口,需予补税时,其完税价格应按原货进口时的到岸价格确定。
但是,对于国内单位留购的暂时进口的货样、展览品和广告陈列品,可以留购价格作为完税价格。
九、按照特定减免税办法批准予以减免税的进口机器设备、仪器仪表、交通运输工具,在转让或出售而需予补税时,其完税价格可按当时的新旧程度确定。
十、出口货物,应当以海关审查确定的货物售予境外的离岸价格,扣除出口税后,作为完税价格。其计算公式为:
完税价格=离岸价格/(1+出口税率)
十一、出口货物在成交价格以外支付给国外的佣金,应予扣除;未单独列明的,则不予扣除。
十二、进口货物的到岸价格中所包括的运费、保险费,在计算时,海运进口货物,计算至该项货物运抵我境内的卸货口岸,如该货物的卸货口岸是内河(江)口岸,则应计算至内河(江)口岸;陆运进口货物,计算至该货物运抵关境的第一口岸为止,如对外成交价格中所包括的运、保、杂费计算至内地到达口岸的,关境的第一个口岸至内地一段的运、保、杂费,不予扣除;空运进口货物,计算至进入境内的第一个口岸,如成交价格为进入关境的第一个口岸外的其他口岸,则计算至目的地口岸。
十三、进口货物以境外口岸离岸价格(包括FOB境外口岸和CIF境外口岸)成交的,应加上该项货物从境外发货或交货口岸运到我境内口岸以前所实际支付的运费和保险费。如实际支付数无法确定时,运费可按外运公司规定的运费率计算,保险费可按保险公司规定的保险费率计算。保险费的计算公式为CIF×保险费率。
成交价格为运抵我境内口岸的货价加运费价格(C& F),其计算保险费的方法也按上款规定办理,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