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饭店的领导体制问题
按照建国饭店的方法进行管理,必须改变饭店内部多层次领导的状况。饭店要实行经理负责制,扩大经理的权力和责任。一个饭店设经理一人,副经理一至二人,副经理是经理的助手,不是分兵把口。全饭店要建立一个办事效率高、指挥灵便的同步运行系统。建国饭店设有董事会,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试点饭店是成立管理委员会,还是职工代表大会,可在实践中摸索经验。
三、扩大饭店的自主权问题
要给饭店以适当的人事、经营、财务的自主权:(一)人事方面,饭店的经理由上级主管部门任免;副经理由经理提名,报上级主管部门考核任命。部门经理及以下干部,一律由经理任免。经理有权对职工进行奖惩,包括晋级和奖励、辞退、开除。(二)经营方面,要给饭店更大的灵活性,使饭店可以扩大经营范围,增加服务项目,提高经济效益。饭店可以在国内接受外国旅行社或客人预定房间。(三)财务方面,饭店在完成国家规定的各项税收之后,对应提取的奖励基金,有权支配使用,有关部门不要干涉。
四、关于实行职务和技术津贴问题
为了充分调动饭店职工的积极性,在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努力增加经济效益的前提下,要不断改善职工的福利待遇。从当前饭店职工工资偏低,劳动强度较大的实际情况出发,可采取两项措施:(一)对饭店职工免费供应工作餐。根据各饭店的经济条件,有的供应一餐,有的供应二餐,用餐标准不宜定的太高。(二)对担任行政领导职务的经理、副经理、部门正副经理、管理员、班组长实行不同的职务津贴。对有技术职称的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技术员、会计师、助理会计师实行不同的技术津贴。对特殊工种实行岗位津贴。
目前,饭店的奖金数额很小,平均发放,“吃大锅饭”,不利于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必须加以改革。要把奖金同落实饭店内部责任制结合起来,同饭店的经济效益相联系,取消奖金封顶,按照建国饭店从利润中提取奖金的办法,划分若干等级,实行浮动,重奖重罚。
旅游是一项新兴的事业,目前饭店的服务设施基础较差,为了体现国家对旅游事业扶持的政策,根据国务院关于北京市商业改革等问题的会议纪要精神,建议对推广建国饭店经营管理方法的试点单位,在征收奖金税时给予照顾,全年实发奖金在四个月标准工资以内的,不征奖金税,超过部分,按规定档次减半征收奖金税。
以上报告当否,请批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