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新工艺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发明奖。
1.自行设计的工艺路线并突破了某些关键性反应或方法,已应用于生产,具有明显的工业生产优势者。
2.非现有技术所能预见的新反应、新方法和新技术,能使现有生产产品的成本大幅度下降,或产品质量有明显的提高,或对消除环境污染和公害有突出效果,已应用于生产,经济效益显著者。
四、中药材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发明奖。
1.凡国内外没有的且难度较大的中药材新栽培技术,新养殖方法(包括组织培养)及药用植物保护新技术(包括发现病、虫新种及防治方法),已用于中药材生产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者。
2.使中药材具有突出特点并对提高质量和疗效有显著成效的新炮制技术,已应用于生产和具有实际应用价值者。
3.可作药用的动物、植物及矿物的新资源,经过技术加工处理,并经药理、毒理、临床证明疗效优于已知中药材者。
4.可以代替珍贵稀有药材的新代用中药材,经毒理、药理、临床试验证明具有同等疗效,安全可靠者。
五、中成药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发明奖。
1.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新中成药
(1)自行设计创制的;
(2)能阐明构成组方中的主要中药的主要成分,经过药理、毒理临床试验证明安全可靠,具有突出特点和显著治疗效果;
(3)已应用于生产和具有临床应用价值。
2.对已知中药方进行疗效、毒性和药化等方面的深入研究取得有独创性治疗严重危害人民生命健康疾病的中药方,经过药理、毒理、临床试验证明疗效确切者。但已知的中药组方中一般增减几种药材和一般性剂型改革不作为发明。
3.民间中草药应用化学方法分析鉴定,分离、提取有效成份,经过严格的生物药剂学、药理、毒理、临床试验证明安全可靠、疗效显著的新成药。
4.对提高质量和疗效有显著成效的中成药生产工艺,有独创性的重大改革,并已应用于生产,有较大经济效益者。但从别的行业移植的工艺不作为发明。
六、医疗器械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发明奖
1.自行设计、制造的国内外前所没有的新医疗器械,较现有最好的同类医疗器械为优,已在医疗上推广使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