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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国家医药管理局关于查处18种中药材伪品的紧急通知

卫生部、国家医药管理局
 关于查处18种中药材伪品的紧急通知
 (1984年5月10日)


  据反映,当前有些不法分子乘某些中药材紧缺之机,以伪充真,到处兜售假药,坑害群众。某些药材经营单位、药厂和医院不重视药材质量,把关不严,也在错收、错调、错销、错用,严重影响了中医医疗和病患者的身体健康。为了坚决制止伪劣药材流售市场,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有效,特做如下通知: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医药总公司(局)要组织力量,对药材经营部门、制药厂和医疗单位等现存的黄芪、天麻、桔梗等十八个中药材品种(具体品种见附件)进行一次突击检查,发现伪品一律取缔,就地监督销毁。
  在检查中如发现其它有怀疑的品种,由药检所进行检定,是伪品的亦应取缔监督销毁,今后不得再继续收购、调拨、销售和使用,违者依法惩处。
  二、各级药材经营、收购单位(包括供销社代购)、制药厂和医疗单位要加强对所收购中药材的检查验收工作,尤其是对那些非本地的货源和个人贩卖的药材更要注意检查把关,杜绝错收、错用。
  三、各级卫生和医药部门要积极配合工商、公安等部门加强对市场的监督管理。发现假药要坚决取缔就地销毁。对有意收购、贩卖假药的不法分子要依法惩处。
  四、各级卫生和药材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中药材知识的普及宣传工作。有计划地为基层药材收购、经营部门培训中药技术人员,提高其业务水平。
  以上请你们密切配合,共同把这次查处伪劣药材的工作做好。这项工作要求在今年八月底以前完成,请将检查结果报告我们。

附件:      十八种中药材及已发现的伪品名单

  
  1.人参的伪品
  2.天麻的伪品
  3.冬虫夏草的伪品
  4.川贝的伪品
  5.乌梅的伪品
  6.沙苑子的伪品
  7.柴胡的伪品
  8.黄芪的伪品
  9.桔梗的伪品
  10.虎骨的伪品
  11.蛤蚧的伪品
  12.珍珠的伪品
  13.党参的伪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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