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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营施工企业成本核算办法

  (4)产品规格繁多的,可将产品结构、耗用原材料和工艺过程基本相同的各种产品适当合并,作为一个成本核算对象。
  2、内部独立核算的工业企业一般应当设置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管理费五个成本项目。
  (1)人工费:包括直接从事产品生产的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工资性津贴和按照规定应计入成本的各种奖金;
  (2)材料费:包括构成产品实体的主要材料和有助于产品形成的其他材料以及周转材料的摊销数;
  (3)机械使用费:包括机械设备所耗用的燃料、动力费以及机械设备的折旧费、大修理费和经常修理费;
  (4)其他直接费:包括停工损失、废品损失等;
  (5)管理费:包括组织管理产品生产所发生的各项管理费。
  3、内部独立核算的工业企业应比照建筑安装工程成本核算的有关规定,按照规定的成本项目和成本核算对象归集和分配各项生产费用。并根据在产品实际结存数量,以及完工验收入库的产成品数量,计算在产品和产成品成本。
  在产品数量较多而且各月之间很不稳定的,月末应按在产品的完工程度折合为约当产量,再根据约当产量与完工产品数量的比例,计算在产品和完工产品的成本。
  定额管理比较健全的工业企业,可以根据在产品的结存数量和各种消耗定额,计算在产品成本,再根据全部实际成本扣除在产品成本,计算产成品成本;或者按在产品和产成品全部定额成本与实际成本的比例,计算在产品和产成品成本。
  按批投产、分次完成的产品,月末计算成本时,产成品的成本,可暂按定额成本或同种产品最近一期的实际成本计算;该批产品的总成本扣除产成品成本,即为在产品成本。全部产品完工以后,再计算全部产品的成本。
  在产品数量较少或期初期末在产品数量基本相等的,可以不计算在产品成本。当期发生的生产费用,全部作为产成品的成本。
 (二)机械施工和运输单位作业成本的核算
  1、内部独立核算的机械施工和运输单位(如机械站、运输队等)一般应以施工机械或运输设备的种类(大型机械设备以单机或机组,小型机械设备以类别)为成本核算对象。
  2、内部独立核算的机械施工和运输单位一般应当设置人工费、燃料及动力费、折旧及修理费、其他直接费和管理费五个成本项目。
  (1)人工费:包括驾驶人员、操作人员的基本工资、工资性津贴和按照规定应计入成本的各种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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