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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风病皮肤查菌操作规程

麻风病皮肤查菌操作规程
 (1982年5月14日 卫生部)


  查菌工作在麻风病防治和科研工作中具有重要意义,因此检查人员必须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对工作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严肃的科学态度,在技术上要精益求精。
  一、器材和染色液配制:
  1.刀片、刀柄规格可按习惯选用,刀尖必须锐利,每处取材前须经火焰烧灼灭菌,并用酒精棉球擦净,冷却后使用。
  2.载玻片,要求光滑无划痕,洁净无油脂,最好预先在正面一端用铅笔编上号。初诊和可疑患者查菌时最好用新的洁净玻片。
  3.染色液配制:
  ①石碳酸复红溶液:
  硷性复红酒精饱和溶液10毫升(硷性复红5~10克加95%酒精100毫升)
  5%石碳酸溶液90毫升。
  ②1%盐酸酒精:浓盐酸1毫升70%酒精99毫升
  ③硷性美兰溶液:美兰酒精饱和液30毫升(美兰2克加95%酒精100毫升)
  10%氢氧化钾溶液0.1毫升,蒸馏水100毫升附注:
  1.石碳酸复红液配好后,需经过滤后方能使用。
  2.硷性复红(Basic fachsin)又称硷性品红。美兰又称次甲基兰或亚甲兰(Methylene blue)
  二、取材:
  1.取材部位:瘤型病人(包括BL和BB)应选取6处,眶上、颧部、下颔和耳垂各一处,皮损2处。结核样型(包括BT)和未定类病人可酌情选取皮损2—3处。但在初诊和最后判定是否达到临床治愈时,应按对瘤型病人的要求进行取材。
  皮损取材应选择在损害最活跃处,如:环状损害应选择其红色边缘,隆起的斑块应选择最高起处,弥漫浸润损害选择浸润显著处,结节取其中心部。取材部位应准确,疗效观察病人取材部位数应前后一致。
  2.取材部位经消毒后,用手指或适当的夹持工具将局部提取,并逐渐捏紧至无血色,如有瘀血,可用刀柄轻轻驱散。
  3.用刀尖迅速刺入皮肤作一深2—3毫米、长3—5毫米之切口,用刀刃迅速刮2—3次,采取组织浆液。切口在手指或夹持工具松开后,立即用胶布或棉球加压止血。
  4.在玻片的确定位置上,用刀尖上的组织浆液作一适当大小的涂膜(直径6毫米左右)。要求涂膜均匀,厚薄适当。组织浆不应混有血液。
  5.涂膜自然干燥后,在酒精灯火焰上固定(以不烫手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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