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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烟草总公司关于贯彻国家标准《卷烟》的通知

  (三)焦油与糖碱比指标。生产企业与省二级站每牌每月不少于一次。
  (四)企业半成品检测项目与统计,要依据国标和卷烟工艺规范,由省公司组织企业制订。
  (五)每月抽检成品取样,由省二级站(或委托省公司所属单位)在仓库取样。
  二、质量考核及质量月报表
  (一)省级二级站负责执行质量检测任务,今后企业产品质量以省级二级站检测结果为准。
  (二)省级二级站向省公司提供月份质量检测情况,由省公司向总公司生产管理部提报质量月报。
  (三)为加强质量管理,企业卷烟成品检测必须坚持执行。企业卷烟成品检测结果每月向省公司报送。
  (四)目前暂用“卷烟质量抽检合格率”做为对企业的质量考核指标。以“卷烟质量总得分”做为参考考核指标。
  (五)卷烟质量抽检合格率按下式计算:
   卷烟质量  报告期抽检合规品次数
        =----------×100%
   抽检合格率  报告期抽检总次数
  1.式中“次数”是指卷烟成品检测次数。
  2.如果报告期间某牌号卷烟内在质量、焦油及糖碱比只检测一次,而该牌别卷烟外在质量检测10次,那么该牌别检测总次数即视为10次。卷烟内在质量、焦油与糖碱比的一次检测结果,可视为10次检测中每一次的检测结果。
  3.每牌每次检测都要做出是否“合格品”的判定,不依各次检测平均得分判定是否“合格品”。
  三、对国家标准《卷烟的说明》
  (一)GB5607-85中的硬度指标,目前暂填满分,待仪器配备后按国标规定执行。
  (二)小盒标明焦油量及类型一项,1986年底前暂不考核,1987年1月1日起按国标规定执行。
  (三)鉴于有的地方检测焦油力量不足,在1986年底前凡进行测定的按国标规定执行;未进行测定者,按高焦油计分。1987年1月1日起按国标执行。
  (四)小盒标注焦油量的方法。按国标规定结合本产品实测结果选定在小盒的侧面标注高、中、低,不标注具体焦油量。
  (五)原部颁标准规定的烤烟型戊级卷烟国标中已无该级别,目前暂按原部颁标准执行。
  目前存在的丁戊级雪茄型卷烟。原无标准,请各省公司、企业参照国家标准《卷烟》制订企业标准。总公司将考虑制订统一的丁、戊级雪茄型卷烟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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