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按规定填写初诊病人门诊病历首页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住址等项目。
4.挂号员必须做好当天挂号前与次日挂号的准备工作,如各科挂号券、初诊门诊病历、挂号数据等。
5.挂号员每天必须向财务科交挂号金额1次,连同票证一并上缴,换回挂号收据备次日用。
6.负责门诊病历查找,传送、回收、整理、归档、管理工作。送病历间隔不得超过15分钟。
十七、护理部主任(总护士长)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面护理工作,拟定全院护理工作计划和质量要求,经院长、副院长审批后组织实施,并随时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2.负责组织中医护理常规的实施,检查指导各科室做好基础护理,分级护理和辩证施护。对重危病员的护理进行技术指导。
3.负责拟订护理人员的培训规划,组织护理人员认真学习中医护理理论和辩证施护知识及基本功的训练。开展中医护理科研工作,推广护理新技术。妥善安排实习护士的学习和工作。
4.掌握护理人员的思想动态,工作与学习情况,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护理人员工作、学习和生活中的具体困难,提出升、调、奖、惩意见,与科主任协商做好护理人员的调配工作。对护理人员工作中出现的差错事故,应及时与有关科室共同进行调查、研究、处理。
5.审查各科室所提护理用品的申请计划,并随时检查使用情况。
6.每周主持召开1次护士长例会,讨论护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布置下周工作,每半年召开一次工作经验交流会,不断提高中医护理工作质量和科学管理水平。
十八、主任护师职责
1.在护理部主任(总护士长)的领导下,负责本科护理技术的指导、科研和教学工作。拟定教学计划,编写教材。
2.挖掘、整理祖国医学有关护理的理论,指导护理工作,了解国内外护理新技术及专科发展动态,努力引进先进技术,随时向科内介绍,提高护理质量。推动中医护理学的发展。
3.制定本科急、重、疑难病症的护理计划,参加并组织重危病员的抢救护理及疑难病员的护理会诊。
4.每周组织本科护理人员进行护理大查房一次,指导主管护师的工作,解决查房中遇到的技术难题及有关问题。
5.协助护理部做好本科下级护理人员的晋级考核和培训工作。掌握护理人员的技术操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对其升、晋级提出考核依据。
6.负责本科差错事故的技术鉴定,并提出处理意见。
7.负责组织并主持本科护理学术讨论会,参与护理学术论文的审查、评定工作,及中医护理常规的修订。
8.制定本科护理科研和技术革新计划,并组织实施。
9.对全院护理队伍的建设,技术管理和组织管理提出意见,协助护理部加强对全院护理工作的领导。
副主任护师参照主任护师的职责执行。
十九、主管护师职责
1.在科护士长领导下和本科主任护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2.负责本科护理质量检查与技术指导,按中医护理常规要求,把好病员饮食起居、情志及基础护理等方面的护理关,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根据中医护理常规,指导并参与制订重危、疑难病员的护理计划,亲自参加和指导技术操作。
4.协助拟订本科护理人员的培训规划,参加教材的编写和讲授。协助组织本科护理人员学习中医护理知识,修订本科中医护理常规,加强护理基本功的训练。
5.参加护理部组织的查房,会诊,对本科发生的护理差错、事故进行分析、鉴定,并提出防范措施。
6.对实习、进修护士做好带教和成绩评定工作。
7.制定本科护理科研和技术革新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探讨中医护理理论与方法,总结辩证施护经验。
8.协助本科护士长做好行政管理和护理队伍的建设工作。
二十、护师职责
1.在护士长领导和本科主管护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2.参加护理临床实践,指导护士正确执行医嘱和各项护理技术操作规程,解决辩证施护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运用中医术语写好护理记录,交班报告等。
3.参与重危、疑难病员的护理工作,及难度较大的护理技术操作。要掌握并指导开展中医常用的急救技术和新技术的临床实践。
4.协助护士长拟订护理工作计划,参与病房管理工作。
5.参加护理部组织的护理查房、会诊和病案讨论。
6.协助护士长搞好本病房护士和进修护士的业务培训与带教,制定学习计划,指导护士学习中医护理知识。参加教材的编写并担任讲课或护校的临床教学。对护士进行技术考核。
7.协助护士长制订本病房科研、技术革新计划、提出科研课题,并组织实施。
8.对护理差错、事故除应及时向护士长报告,并进行分析,提出防范措施。
二十一、门诊部护士长职责
1.在护理部主任(总护士长)和门诊部主任领导下进行工作。
2.负责门诊护理,行政管理,督促检查护理人员和卫生员完成所分工的任务。
3.制定工作计划,负责护理人员分工排班,经常深入门诊各科检查护理质量,复杂的技术应亲自执行或指导护士操作。搞好传、帮、带,不断提高护理技术水平。
4.督促护理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中医护理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并检查指导各诊室做好开诊前准备及卫生宣传工作。
5.督促教育护理人员改善服务态度,经常巡视候诊病员的病情变化,对较重的病员应提前诊治或送急诊室处理。
6.检查门诊各有关科室对药品、器材、被服及用品的保管和使用情况,遇有遗失或损坏,应查明原因,给予适当处理。
7.督促卫生员保持门诊整洁,做好消毒隔离工作,并组织及时供应开水和饮具。
8.组织护士、护理员、卫生员的业务学习,指导实习护士的工作。开展护理科研,及时总结经验。
二十二、门诊部护士职责
1.在主管门诊工作的科主任和门诊部护士长领导下进行工作。
2.负责器械的消毒和开诊前的准备工作。
3.协助医师进行检诊,按医嘱给病人进行处置。
4.经常观察候诊病员的病情变化,对较重的病员应提前诊治或送急诊室处理。
5.与诊室医师共同负责诊室的整洁、安静,维持就诊秩序,做好计划生育、预防保健等卫生宣传工作。
6.做好隔离消毒工作,防止交叉感染。
7.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查对制度,做好交接班,严防差错事故。
8.参加护理教学,指导实习护士和卫生员的工作。
9.按照分工,负责领取、保管药品器材和其它物品,定期检查,及时补充更换,并做好登记统计工作。
二十三、急诊室护士长职责
1.在护理部主任(总护士长)领导和急诊科(室)负责人业务指导下进行工作。
2.组织安排、督促检查护理人员配合医师做好急诊抢救工作。经常巡视观察室病员。
3.督促护理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按医嘱进行治疗,做好各种记录和交接班,复杂的技术要亲自执行或指导护士操作,严防差错事故。
4.加强对护理人员的业务训练,不断提高急诊救护技术及辩证施护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