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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医院工作制度(试行)

  7.同位素科必须有急救药品、设备。医师要掌握抢救技能。
  8.对防护用具,放射性废物及被污染的一切物品,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妥善管理和处置。
  9.按“放射线保护规定”做好防护和保健工作。
  四十八、功能检查科工作制度
  1.需作检查的病员,由临床医师填写申请单,必要时经有关检诊同意。检诊前应详细阅读申请单,了解病员是否按要求做好准备。危重病员检查时,应有医护人员护送或到床边检查。需预约时间检查的应详细交待注意事项。发现有传染病患者,应排于最后检查,检查完毕严密消毒仪器和用具。
  2.及时准确的报告检查结果,遇疑难问题应与临床医师联系,共同研究解决。
  3.本科室工作人员需熟悉机器性能、操作规程及安全使用方法,方能上机操作,否则严禁使用。
  4.爱护机器,注意安全,做好防尘、防潮、防火、防高温等工作,每次使用完毕要切断电源。
  5.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认真执行医疗器械管理制度,建立仪器档案和使用记录,定期保养、检修和校测。
  6.各种检查记录应保管好,建立档案,经过批准和登记手续后才能外借。
  四十九、理疗科工作制度
  1.努力继承、挖掘和开展中医传统的理疗方法。凡需理疗者,经理疗医师检诊后,确定治疗种类与疗程。
  2.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治疗前交待注意事项,治疗中细心观察,发现异常及时处理,治疗后认真记录。
  3.经常深入病房,了解病情,观察疗效,介绍理疗方法,更好地发挥物理治疗作用。对不能搬动的病员,可到床边会诊及治疗。
  4.疗程结束后,应及时做出小结,记入病案供临床科参考。需继续治疗时,应与临床科研究确定。因故中断理疗,要及时通知临床科。
  5.进行高频治疗时,应除去病员身上一切金属物,并注意地面与病员的隔离。在进行治疗时病员和操作者切勿与墙壁、水管或潮湿的地面接触。超高频治疗器材,使用前必须检查导线接触是否良好,极板有无裂纹、破损,否则不能使用。大型超短波禁用单极法。下班时要切断电源。
  6.要爱护理疗仪器,做到使用前检查,使用后擦拭,定期维修保养。在搬动和使用时要避免震动,以免造成机器的损坏。每次使用后应有数分钟的休息。
  7.体疗病员,由体疗医师及技术人员根据病情决定体疗种类,并对病员介绍体疗作用及注意事项。
  五十、针灸科(室)工作制度
  1.医师(士)应态度和蔼、语言亲切,向病员详细了解病情,认真填写病案,明确诊断,掌握适应症和禁忌症。
  2.严格执行无菌操作,1人1穴1针,针具必须严格消毒,对针刺穴位应进行常规消毒。
  3.经常检查针具是否完好,为针具有弯曲变形、脱柄、针尖带钩、生锈者应及时修理或更换。
  4.对留针病员,应注意观察病情变化,术者不得离开岗位。
  5.严格遵守针灸操作规程,应取穴准确,操作敏捷轻柔,取针后要仔细查点针数,严防漏针。
  6.对发生带针、滞针、折针、出血、血肿等意外情况应立即处理。
  7.施灸和拔火罐时要防止烫伤。
  8.使用电针时,应首先检查器械是否完好,输出是否正常,有无接地装置,治疗完毕应将开关关闪,输出扭旋至零位。
  9.进修人员或学员施行针灸术时,必须在针灸医师(士)的指导下进行,不得独立操作。
  10.针灸室应当阳光充足,温度适宜、空气新鲜。必要时男女患者的针床用屏风隔开。
  五十一、按摩科(室)工作制度
  1.医师(士)应详细了解病情,认真填写病案,明确诊断,严格掌握适应症和禁忌症。
  2.对病员施行手法时,应辩证施法,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发生意外。
  3.严格执行卫生消毒隔离制度,每治疗1个病人后,医生应洗手,方能对下1个病人施行治疗,防止交叉感染。
  五十二、病理科工作制度
  1.活体组织标本应及时用固定液固定,注明科别及姓名,连同申请单及时送病理科。
  2.送检脏器和较大的标本,不要切开和翻转,对较小病灶加以标记。做冰冻切片时,一般应在前1日与病理科联系。
  3.凡各科室需要检癌细胞的分泌物,穿刺标本必须新鲜,取材后立即送交病理科。盛检癌细胞标本的用具必须干净,以免污染,混淆诊断。
  4.病理切片编号长期保存。有价值的病理标本要妥善保管。活检大体标本一般保存半年。尸检大体标本一般保存数年。组织切片和蜡片以及有科研、教学价值的标本均应分类整理,长期保存。
  5.活体组织检查应于3日内报告,冰冻切片随时报告,均应留副页存档。
  6.院内借片需办理登记手续,院外借片需凭医疗单位证明,经医务科批准。
  7.尸检按《解剖尸体规则》执行。
  五十三、营养室(部)工作制度
  1.医院必须配备营养师(士),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从多数病人的经济情况出发,计划与制备合乎中度治疗原则及卫生要求的膳食,并做好中度食疗和营养宣传工作。
  2.除因特殊代谢需要限制某些营养外,应根据供应情况,调配符合营养的膳食,定期计算营养价值。如有营养成份和热量不足,必须及时解决,以促进病员体力恢复。
  3.判定医院膳食种类,积极配合临床开展中医传统饮食疗法,注意饮食宜忌,如辛辣生冷、油腻等,并制定食用各种膳食的原则和内容,使医护人员了解。
  4.制定各种膳食菜谱,应考虑中医食疗,营养价值、治疗原则、伙食标准、样别调剂、季节性食物以及病人饮食习惯等。
  5.积极配合临床,开展中医食疗科研工作,随时观察疗效,不断总结经验。
  6.在采购、储存、制做食品时,要搞好经济核算,节约物资,做到收支平衡,帐目清楚。
  7.各种膳食应严格按规定时间发出。不能任意提前或错后。开餐前,营养人员要进行检查,确认符合治疗原则和卫生要求时,才能发出,有条件的医院可进行食品留验。
  8.病员食堂的卫生管理,包括环境卫生、饮食卫生、工作人员卫生等要求,按职工食堂管理制度第五、六、七条执行。
  9.有关食品的制备、分发、配膳和保管等,应根据医院条件,制定具体要求,并严格监督其执行食品、餐具的清洁消毒制度。
  五十四、供应室工作制度
  1.及时供应各科室医疗器材、敷料,并保证绝对无菌。供应器材的范围由各院自行规定。
  2.在供应器材类别以内的物品,由供应室按月造预算,向医疗器械科或有关科室请领。凡需要新添或改装医疗器材时,必须经院长或主管业务副院长批准。
  3.供应手续:
  ①在供应器材范围以内的用品,除不便携带者外,一律由门诊和临床科室做好需用计划(基数),由供应室每日定时送各科室,采取收旧补新的方法主动供应。
  ②凡不在供应器材范围以内临时或急诊用物,则由科室自借和归还。
  ③各科室如需特殊器材,应预先通知,以便准备。
  ④供应物品如有错误或损坏,应立即通知供应室,纠正和补换。
  ⑤凡沾有脓血的器材,须由科室立即洗涤清洁,以免凝固损坏。传染病用过之物品,由各科室先行消毒后方可退还。
  ⑥凡无菌日期超过1周或封口已拆开者,一律不得再用。
  4.对准备器材,敷料的要求:
  (1)所有包布、治疗巾及孔巾必须清洁无损,做到每次用后一律换洗。
  (2)金属器械,每次清洗后擦油,以免生锈损坏。
  (3)各种针头应做到清洁、通畅、锐利,斜面的大小、针梗长度要符合要求。
  (4)玻璃器皿应按规定冲洗清洁,严密灭菌。
  (5)刀剪等锐利器械应与一般器械分开,单独保管。
  (6)橡皮用品应保存于较凉地方,冬天避免受冻,防止变形折叠。手套应定期检查上粉,凡质量变软或有粘连时,一律不得再用。
  (7)所有物品,必须挂牌标明品名、数量、成人或小儿使用,并注明灭菌日期、包扎人、编号,以便检查。
  (8)敷料须轻松、柔软、平滑而易于吸水。所有毛边应折在里面,无异物,大小适宜,使用前必须严格灭菌。
  5.消毒灭菌工作。
  (1)根据物品性质采用适当的灭菌方法,严格掌握无菌程序和时间。
  (2)采用高压蒸气灭菌方法时,灭菌前须检查包布是否双层并无破损、物品是否清洁,包扎是否严密。放置玻璃器材时不得挤压。消毒员不得擅自离开,应严格掌握压力和时间,以保证灭菌效果。灭菌完毕后,必须待气压表的指针下降至“0”处,方可打开锅门,以免发生危险。定期鉴定高压锅的灭菌效能,注意高压灭菌器的保养工作,每次(日)使用前要刷洗一次。
  (3)拿取无菌物品时,必须洗净双手,灭菌时戴口罩、帽子、穿工作服。
  (4)已灭菌物品和未灭菌物品应严格分开放置,以免混淆。
  (5)凡不能用高压灭菌的物品,则用煮沸法,如玻璃、搪瓷类,应先放入水中,待水煮沸后煮10分钟,橡胶类则须待水温后放入煮10分钟。
  (6)不适用以上方法者可用化学药品消毒,如刀、剪、膀胱镜,肠线等,浸泡前必须洗刷清洁,所用消毒溶液应定期更换(溶器消毒)。
  五十五、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制度
  1.各科室均应建立差错事故登记簿。对所发生的差错事故应及时讨论,找出原因,吸取教训。
  2.发生严重差错或医疗事故后,除立即组织抢救外,同时要向医务科、院领导报告。
  3.对发生的事故应同时鉴定分析原因、明确责任,按国家规定的《医疗差错事故处理原则》严肃处理,并应做好善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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