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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医院工作制度(试行)

  4.病员转科须经转入科会诊同意。转科前由经治医师开写转科医嘱,并写好转科记录,通知住院处登记,按联系的时间转科。转出科需派人陪送到转入科,向值班人员交待有关情况。转入科写转入记录,并通知住院处和营养室。
  三十一、病案讨论制度
  1.临床病案讨论
  ①医院应选择病因、病机、诊断明确的在院或已出院(或死亡)的病案每月全院至少举行一次或不定期的临床病案讨论会。
  ②临床病案讨论会,可以一科举行,也可以几科联合举行。
  ③每次临床病案讨论会前,负责主治的科应将四诊摘要、治疗经过等有关材料加以整理,做出书面摘要,事先发给参加讨论人员,作好发言准备。
  ④开会时由主治科的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负责介绍及解答有关病情、病因、病机、诊断、治则及方药等方面的问题并提出分析意见(病历由住院医师报告)。与会者充分发表意见后,由主持人作总结。几科联合举行时医务科应派人参加。
  ⑤临床病案讨论会应有记录,可以全部或摘要归入病历内。
  2.疑难病案讨论会:凡遇疑难病案,由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主持,有关人员参加,认真进行讨论,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
  3.术前病案讨论会:对重大、疑难及新开展的手术,要向医务科或主管院长报告必须进行术前讨论。由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主持,手术医师、麻醉医师、护士长、护士及有关人员参加。订出手术方案、术后观察事项,护理要求等。讨论情况记入病历。一般手术,也要进行相应地讨论。
  4.死亡病例讨论会:凡死亡病例,一般应在死后1周内召开,特殊病例应及时讨论。尸检病例,待病理报告后进行,但不迟于两周。由主任医师主持,医护和有关人员参加,必要时,请医务科派人参加。讨论其逆转的病因、死因、诊断及治法,从中吸取教训。
  三十二、值班、交接班制度
  1.医师值班与交接班
  ①假日及夜间实行医生值班制,值班人数可根据医院具体情况而定,值班医生不得擅离岗位。
  ②值班医生每日在上班前接受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交班时,要巡视病房,对危重病员要做到床前交班。
  ③交班医生应将重危病员的证候变化记录在交班簿上,接班医生根据重危病人的病情,做好诊视及处理记录。
  ④值班医生负责各项临时性的医疗工作,对新入院病员写好四诊摘要及必要检查,证候简析及治疗措施,对急、重危病员入院要详写病历,及时处理,对抢救或死亡病员要详细记录。
  ⑤值班医生遇有疑难、重症,应立即请示上级医生。
  ⑥值班医生交班时,应将重点病员情况及尚待处理的工作向接班人员交清,并填写值班记录。
  2.护士值班与交接班
  ①病房护士实行周班制,2班或3班转流值班,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格按照各班职责、医嘱和护士长安排,进行护理工作。
  ②值班护士必须完成本班工作,不得留交下一班。加强巡视,做好值班记录(尽量运用中医术语),将病员总数、出入院、死亡、转科、手术和重危病员数及病情变化,处理情况,新入院病员的诊断、病情、治法、方药、护理级别、主要医嘱和执行情况,留送各种检验标本数目等记入交班簿,并为接班人员做好必须用品的准备。
  ③晨间交班,护士长应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和值班记录,安排护理工作。
  ④晨间交接班时,由夜班护士按四诊八纲的要求,简述重点病员的病情变化以及辩证施护等有关事项。
  ⑤交班时,交接班护士均应详细阅读交班簿,了解病员情况及应完成的工作,清点规定交接的物品和毒、麻、限剧药品。
  3.药房、检验、放射线等医技科室,应设有值班人员,并努力完成在班时间内所有工作,药房应保证急诊病人的药物供应,以利临床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十三、护理工作制度
  1.新病员入院后每天测体温、脉搏、呼吸3次,连续3天;体温在37.5℃以上或危重病员每日测体温4次或酌情加减,体温正常后需加测3天。一般病员每天测体温、脉搏、呼吸1次,观察神志、舌苔、脉象,(3岁以下小儿察指纹)并每天问大小便情况1次。新入院病员测血压(7岁以下小儿酌情免测血压)、体重1次,其它按中医护理常规和医嘱执行。
  2.病员入院后,由医师根据病情决定护理等级、实行分级护理,护士要根据医嘱作出标记。
  3.按时填写各种护理单,并制定辩证施护计划。
  特级护理,病情危重和需要随时进行抢救的病员派专人昼夜守护,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如神色、气息、舌、脉、二便、体温、血压等,及时准确地填写特护记录。备齐急救器材及注射药品,随时准备急救,随时修订护理计划,预防并发症的发生。
  一级护理:重病员及需要严格卧床休息的病员。
  卧床休息,生活给予周密的照顾,必要时制定护理计划和准确记录舌、脉及生命指征等变化;密切观察病情,每30分钟巡视1次;认真做好晨晚间护理,根据病情随时变换体位,注意口腔、皮肤护理,预防并发症。
  二级护理:病情较重、饮食起居有困难的病员。
  适当的做室内活动,生活给予必要的协助;注意观察病情变化,每1至2小时巡视1次。
  三级护理:一般病员。
  在医院医护人员指导下,生活自理。注意观察病情,每日巡视3-4次,根据病情参加一些适当的室内外活动。有条件的医院可组织病员做太极拳或气功。
  附:死亡病员料理事项4次,根据病情参加一些适当的室内外活动。有条件的医院可组织病员做太极拳或气功。

  附:          死亡病员料理事项

  1.经医师检查证实死亡的病员,方可进行尸体料理。
  2.医师填写死亡通知单,立即送往住院处,由住院处通知死者家属或单位。
  3.需要两人在场检查死者有无遗物,如:钱、票证、衣物等各种物品,交给死者家属或单位,或交护士长保管。
  4.按尸体料理常规处理后系上死亡卡片,通知太平间接尸体。
  5.整理病室,拆走床单、被褥等物,通风换气,床铺、床头柜等要按常规消毒处理。
  6.整理病案,完成护理记录。
  7.处理完尸体后,应换上备用的工作服,有条件的应洗澡。
  三十四、隔离、消毒制度
  (一)一般隔离、消毒要求
  1.传染病房与一般病房(或其他建筑物)应当保持一定距离或有严密的隔离措施,以防止交叉感染。儿科应设置单独的出入口,小儿科门诊,应设有专人进行预检,遇有传染病可疑者须立即隔离。
  2.医院的手术室、分娩室(产房)、婴儿室、传染病房、隔离观察室、血库、注射室、药剂制剂室、检验室、供应室以及可以成为传染源的处所等,均应有严格的消毒制度。医院的门诊和一般病房也应有定期的消毒制度。
  3.病员的排泄物和分泌物,必须经过消毒或净化后再排入下水道。
  4.工作人员进病房和门诊前,必须穿工作服,在传染病房应穿隔离衣,戴工作帽和口罩(条件许可时应穿特备胶鞋)。接触病员后应及时洗手。
  5.工作服每周至少更换1次,夏天应更换两次。
  (二)门诊防止交叉感染
  1.门诊发现传染病员时,必须按规定上报疫情。
  2.在门诊或急诊室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时应立即就地隔离、进行消毒,并根据情况将患者送入传染病医院。
  3.病员离开或死亡后,室内床单等应一律更换,并进行终末消毒(方法视病种而定)。
  4.传染病流行期间,设立临时检疫岗,对每一就诊病员,必须经过初步检查后才能挂号,可疑者进行隔离处理。
  5.放射线科及理疗科应将门诊和病房病员的治疗和检查时间严格分开。
  6.病员应在指定地区候诊、检查和治疗,不得在门诊各处走动,以防止交叉感染。
  (三)住院防止交叉感染
  1.接诊室(住院处)
  ①病员进入病房前,有条件的医院应根据情况沐浴或擦澡(危重病员须先行抢救,以后在病房内进行)、理发、剪指甲。
  ②病人进入病房前应测体温,如遇发热的病员应诊明发热的原因,决定是否进入病房或入隔离室待查。
  ③病员的服装应进行清洁处理,如条件许可,病员更换的鞋、袜、衣裤不得与医院准备之干净服装接触。
  ④无接诊室或住院处者可在进病房后当日进行卫生清洁工作。
  2.病房
  ①病员在住院期间,如发现传染病,应按消毒原则及有关规定处理。
  ②病房经常保持整洁,住院病员应按期沐浴或擦澡、理发、洗头和剪指甲等。
  ③患者的便盆、便壶应做到每次使用后消毒。固定使用者应每周消毒1次。脸盆,应固定使用,每周消毒1次,澡盆每次用后应擦洗、消毒。
  ④患者餐具用后消毒、茶具固定使用并按期消毒。
  ⑤被脓、血、排泄物所污染的敷料和布类等应采用可靠的方法进行浸泡消毒后洗涤。必要时再行煮沸消毒,小件敷料可焚烧处理。
  ⑥患者的衣服、被单、枕套等应每周更换,必要时随时更换。
  ⑦打扫厕所的清洁工具,与打扫其他场所的工具,应严格分开。
  (四)病员衣物用品污物清洗消毒
  1.污物应放置于指定地点,污物箱、痰盂等要带盖,并经常清洗消毒。处理人员应避免感染。
  2.各种污物应指定路线送出。脓、血污染的敷料应用可靠的方法进行消毒,必要时可焚毁,一般病房垃圾可倒入带盖垃圾箱内。
  3.化验室、病理解剖室等检验物、标本、尸体及接种动物的处理,均应严格遵守隔离、消毒制度。
  4.病房污衣、被服等必须包好,再送洗衣房,先经过浸泡消毒冲洗后,再进行煮沸消毒。
  5.芽胞细菌(破伤风、炭疽、气性坏疽等)感染患者的衣物应用间歇灭菌法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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