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及所属研究所,负责组织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专业培训及科研、监测的技术指导工作。
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负责本地区艾滋病规划工作的组织实施,并建立本地区艾滋病监测、防治、科研和诊断中心。
四、工作内容
1.宣传教育和培训:
(1)为加强艾滋病宣传教育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利用现有的卫生宣传机构,如卫生教育馆(所)或卫生防疫站宣传教育科,采用宣传画、小册子、报刊杂志、黑板报和街头宣传、咨询活动等形式,针对各种对象,开展预防艾滋病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艾滋病危害的认识,进行自身防护。
(2)编写艾滋病防治手册,制作预防艾滋病录像带和科教电影。
(3)继续举办艾滋病培训班,培训专业人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逐级开展培训工作。到1988年底,地区(市)级要有经过艾滋病专业培训的技术人员。
2.监测:依靠各级疫情报告网收集艾滋病的发病和感染情况,分析疾病流行动态,反馈信息供各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防治机构利用和决策。
监测点的建立及任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重点旅游、开放城市建立艾滋病监测点,深入进行监测、研究和防治工作,新建监测点要在1988年前建立。
监测点的主要任务:
(1)进行艾滋病发病、死亡和感染情况的登记和调查,掌握艾滋病发病率、病死率和感染率的变化;
(2)疫情报告和传染源、疫区、疫点的处理;
(3)重点人群艾滋病血清学检测;
(4)血液和血液制品的抽样检查;
(5)传播途径和流行因素的调查;
(6)评价综合性防治措施的效果。
3.检疫:加强口岸卫生检疫工作,严格入境人员的检疫措施。
4.科研:
(1)加强艾滋病病原学及诊断方法、诊断试剂的研究。
--开展艾滋病病原学分离及鉴定。
--开展艾滋病病毒抗体诊断试剂盒的研制和供应,包括免疫萤光试剂、酶标试剂以及蛋白印迹法试剂,解决监测和研究工作的需要。
--开展艾滋病病毒基因工程研究,用生物技术的方法制备诊断试剂,并探索基因工程疫苗的制备。
(2)加强艾滋病流行病学和血清学监测的研究。
--研究我国艾滋病高危人群的组成,并有针对性地进行血清学监测。
--对艾滋病病人和抗体阳性者进行流行病学动态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