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社一级要考虑到地理条件,根据合理布局,经过适当调整,有重点地建设好几个中心卫生院(县分院、区医院),要有一定的业务骨干,使之在技术条件、医疗设备和房屋建筑方面达到配套,真正成为在一定地区范围内的医疗卫生中心,对周围的公社卫生院进行业务技术指导。
大队合作医疗站(卫生所),要有经过系统培训,达到相当于中专水平的赤脚医生并保持相对稳定,要有常用的药品和器械,主动开展当地多发病、常见病、传染病的防治工作。积极办好合作医疗,开展采种制用中草药。并注意发挥生产队卫生员、接生员的作用。
(二)调整、充实领导班子
认真贯彻十一届五中全会的决议精神,加强领导班子的建设。县卫生局和县、社医疗卫生机构经过整顿,要尽快建立起精干有力,熟悉卫生行政管理,具有一定政策水平和组织能力的领导班子并保持稳定。医疗卫生机构的领导班子,要逐步选拨懂技术的干部担任一把手或二把手。技术人员担任领导工作后应有职有权有责,但不要脱离业务。
(三)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应具有的技术水平
凡已经设有下列医疗卫生机构者,应有计划地逐步达到以下的技术水平:
县医院的专业分科要逐步健全,要注意加强医技科室和预防保健科室的建设。内、外、妇、儿、传染等病房应分设。基本上能解决本县常见病、疑难病的诊断、治疗和急诊抢救。如内科应能掌握呼吸、循环、消化、神经、泌尿等系统疾病的诊治。外科能开展上腹部和肺、食道等胸腔手术,能进行骨关节损伤、疾病和烧伤的处理,妇产科能开展子宫全切、宫外孕手术、剖腹产等难产处理。口腔科要能镶牙、补牙。眼、耳鼻喉科能作一般的手术。要加强中西医结合。中医科要提高辨证论治技术,要结合临床进行一定的科研工作。医技科室要适应医疗技术发展的需要,能开展生化、细菌检验、病理检查等某些部位的造影、断层摄影等。要加强护理工作,做好基础护理、专科护理和对危重病人的护理工作。原有基础较好,有条件的应开展新的业务技术,如外科开展颅脑、泌尿外科和某些显微外科手术等。
县卫生防疫站要设有卫生、防疫、检验等基本业务科室(根据需要,有条件的可分设劳动卫生、环境卫生、食品卫生、地方病防治科室)。仪器装备和技术力量要能适应卫生防疫工作日益发展的要求,担负起本县流行病学调查、计划免疫、传染病管理、地方病、寄生虫病的防治和卫生监督工作以及环境、食品、学校、工农业劳动卫生和群众爱国卫生运动、“两管五改”的技术指导。在实验技术上能开展细菌和化学检验分析工作。有条件的开展病毒检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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