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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搞好三分之一左右县的卫生事业整顿建设的意见

卫生部关于搞好三分之一
 左右县的卫生事业整顿建设的意见
 (1980年3月23日)


  建国以来,我国农村卫生事业经过长期的建设,虽然逐步形成了初具规模的县、公社、大队三级医疗卫生网,但是,还不够健全,特别是就一个县来说,县一级各类机构的技术水平低,管理水平也差,真正能够发挥出技术指导中心作用的不多,而县以下又很缺乏几个布局合理、水平较高、又能解决一定问题的医疗卫生中心,因此要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事业建设,必须根据中央关于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根据国家财力物力的现有条件,集中力量,有计划有重点地进行整顿建设。经国务院批准,决定从一九七九年起到一九八五年,先抓好三分之一左右县的卫生事业建设。
  一、指导思想
  (一)要认真贯彻十一大以来党中央制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卫生工作四大方针,总结三十年来农村卫生工作的经验,按照新时期总任务的要求,研究中国式农村卫生工作现代化道路。
  (二)要发扬实事求是和敢于创新的精神,在机构设置、布局、规模以及开展业务工作等方面要讲究实效,不务虚名。三分之一县的卫生建设标准和进度,要因地制宜,切合实际,不能一刀切。
  (三)要坚持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勤俭办事业的精神,充分发挥现有人力、物力、财力的作用,加强业务建设,努力提高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提高防病治病的能力。在整顿的基础上,根据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对医疗设备和房屋进行必要的填平补齐。经费投资要发挥国家、地方和本单位等各方面的积极性。
  (四)要继续落实党的各项政策,特别是知识分子政策,调动一切积极因素,鼓励医务人员在农村工作;要把培养又红又专的技术队伍,尤其要把培训提高卫生人员的业务技术水平作为一项重要任务认真抓好。
  (五)要以加强县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建设为重点,使之在县卫生局的统一领导下,工作步调一致,积极指导基层,更好地发挥三级医疗卫生网的作用,把全县各项卫生工作搞上去。
  二、基本要求
  三分之一左右县的卫生事业经过整顿建设,到一九八五年达到以下基本要求:
  (一)有重点地建设三级医疗卫生网
  县一级设几个什么医疗卫生机构,全国不作统一规定。各地应从实际情况出发,本着集中使用力量的原则,讲究质量,建一个机构就要充分发挥一个机构的作用,不要盲目设摊,分散力量。
  县级医疗卫生机构的规模要与全县人口、经济以及卫生工作任务相适应,要有必要的专业分科,要有一定的技术骨干,要有与技术水平相适应的仪器设备和必要的房屋建筑(包括水、电、暖气、污水处理、卫生设施和通讯装置等)。通过整顿建设基本上要达到班子强、队伍齐、技术精、制度严、工作质量高、服务态度好,能担负本县各项卫生工作任务,起到全县医疗卫生、计划生育工作技术指导中心和卫生人员培训基地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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