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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加强县卫生防疫站工作的几点意见

  三、加强检验室工作是开展卫生防疫监测、监督、科研的必备的重要手段,是提高工作质量的重要环节。没有象样的检验科室,就难以提高科学性和避免工作一般化。各县站在计划工作、房屋基建时,都要把重点放在建立与健全检验室工作上,配备与培训检验人员,逐步增添、更新检验设备,安排足够的房屋与动物饲养室,建立与健全检验工作制度与操作规程,积极地开展微生物学、化学、物理学等方面的检验,有条件的县站逐步开展病毒检验。要加强检验质量管理,努力学习先进检验技术,不断提高检验水平。
  四、做好卫生防疫资料的搜集、积累与整理分析工作,这有利于过去工作经验的总结,也可为今后防治、科研工作提供借鉴,做到卫生防疫工作系统性,连续性。各县站都要组织力量,运用流行病学及卫生统计学手段,搜集与整理有关的资料(如:人口、气象、地理、历年来各种传染病发病与死亡,生物制品使用与效果,卫生基本建设,病媒昆虫种类分布、生活习性与消化情况等等),逐步搞出较完整的,有数据、图表和文字说明的历史资料,做到完善清楚。并要建立资料室及资料搜集、整理、保管制度。同时要根据各县站的技术力量和当地疾病、卫生情况,有计划、有目的地开展有关卫生防疫资料的调查,积累科学的数据。
  五、开展考核工作,以达到鼓励先进,推动后进,调动积极因素,提高卫生防疫工作质量的目的。省、市、地卫生主管部门、卫生防疫站对县站及县站对科室、科室对人员,要进行考核,每半年至一年一次。考核内容应根据具体情况分别提出要求,各有侧重。考核各项卫生防疫任务、数量和质量的完成情况的分数,以占百分之七十为宜。考核主要内容包括领导班子(配备、团结、干劲、管理水平),规章制度(内容与执行情况),技术队伍(人员配备、技术培训、业务水平),业务建设(业务科室建立、卫生防疫监测、监督内容与质量、检验工作数量与质量、卫生宣教形式与效果和科研成果),经济管理与后勤等。具体考核标准要结合卫生防疫工作的特点,从实际出发制订。
  六、加强领导。首先卫生主管部门要把预防工作摆在真正为主的地位,组织全体医药卫生人员投入除害灭病工作,特别要发挥卫生防疫站专业队伍的骨干作用。对基层卫生防疫人员,在加强专业思想教育的同时,要认真落实有关政策,按规定发给必要的防疫津贴,合理解决劳保、生活福利问题。要有计划地安排解决工作和生活用房,增添与更新新技术新设备。分配足够的业务经费。要善于安排卫生防疫人员的工作,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并要结合县站的实际,认真做好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的晋级晋升工作。卫生主管部门领导要经常深入县站,检查督促,及时掌握及研究工作进展情况,帮助其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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